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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般帶不走,唯有業隨身」 是對的 業其實即係業力 業力是組成因果關係的原素。業力是指個人過去、現在或將來的行為所引發的結果的集合,業力的結果會主導現在及將來的經歷,所以,個人的生命經歷及他人的遭遇均是受自己的行為影響。因此,個人有為自己生命負責的可能性以及責任。而業力也是主導輪迴的因,所以業力不單是現世的結果,還會生生不息地延伸至來世。 簡單黎講 業即係你前生,今生所做既一切,所種下的因。 即係你既案底,你殺左人,就係殺左人,會留案底一樣,呢個案底永遠都跟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