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你問得其他人意見,即是你問的時候無決心去自首。
當然你去自守是一件好事,因為你很承擔,但我個人覺得想清楚利與弊先。
先分開香港和大陸睇:
在香港:
你已被人發現假結婚嗎?
你可以找到那假結婚的人嗎?
已辦了離婚嗎?未就快快去搞,因為你不單犯了假結婚,還有重婚。
在大陸有重婚罪,我想你都唔想係大陸坐監。所以最好唔好返大陸。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12月14日《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规定:“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1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我覺得太多唔清楚的地方,唔自首都未必有事,但大陸就唔知點,你自己諗。我就真係唔敢係大陸犯法,都唔知佢地點處理,你係香港俾人拉,唔等於你唔會係大陸俾人拉。
自己小心D,係香港你都重有法律保障你。唔好想太多,先處理香港段假結婚,再等過一日得一日。你點搞都有問題。
2007-03-27 07:57:33 補充:
最新新聞: 一內地漢及一港女因假結婚被囚
http://hk.news.yahoo.com/070326/60/24ez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