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這宗只會被視為合約或商業糾紛,因此警方是不受理的。
如果你能證明對方欠下約一萬一千元,但有同等數額責任未有執行,你可以選擇告上小額錢債審裁處,請求審裁處代為追討。如果對方仍然缺席不見身,而你有足夠證據,你勝訴機會便好大。審裁處是司法機構,你如有法律問題還雖向請律師指教,但審裁處是無需/不接受律師代表的。
如果你無與該「友人」簽合約,無法證明事實,那只有說請你下次小心數目,最好的朋友也是有合約,否則不然你代你友人付款好了
雖然這種糾紛可以去小額錢債審裁處申請追討 , 但跟據你所說的情況 , 也有個問題 ,審裁處是用郵遞通知 , 如對方第一次收到不理會又不出庭 , 你要再次申請第二次以掛號通知對方, 如果對方連掛號信也不收 , 他可以假裝不知情而缺席審裁 , 你又要等第三次上庭 , 當然 , 最後他缺席審裁你還是有錢會獲勝 , 不過就算官判你勝數 , 對方不繳付 , 你也只能再次告他不履行審判結果 , 又去小額錢債審裁處再告 , 來來去去最後可能賠了夫人又折兵 , 而且登記要付登記費 , 每次上庭就算對方來不來 , 你都一定要出席 , 否則當你棄權 , 非常費時又不一定能取回金錢 , 如果損失不太大 , 乾脆當自己倒楣 , 可能免卻很多煩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