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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得兄,你好,又是我來答你問題了。
後典是所謂的「次經」,又叫做旁經或外典。
次經(Apocrypha,天主教稱為 Deuterocanon,原文有隱藏、隱密的意思,引申為神秘經典之意。翻成英文是 secondary scripture 即第二正典)是指幾部存在於希臘文七十士譯本但不存在於希伯來文聖經的著作。一般認為,這些著作是猶太教抄經士在後期加入,或在翻譯的過程裡納入正典。次經不同於偽經,偽經的內容被認是否定基督的救恩,或與聖經教義相違背,或令基督教信仰動搖;而次經只是不被納為正典的著作。
對於次經的權威地位,教會中存在兩種意見。其一以奧古斯丁為代表,認為次經是聖經的一部分;而另一種觀點則更嚴格認為次經在權威上不及希伯來文聖經,只能用作信徒道德的教化,而不能作為教義信仰的依據。
馬丁路德整理翻譯聖經時,認為這部分經典沒有希伯來文經典的依據,是根據希臘文整理的,是沒有權威的。目前基督教新教各派的聖經除了英國聖公會外都不包括外典。天主教、東正教和普世聖公宗(大中華地區除外)使用次經。
舊約當中次經有十五卷,他們在基督教及天主教聖經裡的名稱及英語名稱茲詳列如下:
基督教譯名 天主教譯名 英文名
以斯拉續篇上 厄斯德拉前書 Esdras I
以斯拉續篇下 厄斯德拉後書 Esdras II
多比傳 多俾亞傳 Tobit
猶滴傳 友弟德傳 Judith
瑪喀比傳上 瑪加伯上 Maccabees I
瑪喀比傳下 瑪加伯下 Maccabees II
所羅門智訓 智慧篇 The Wisdom of Solomon
便西拉智訓 德訓篇 The Wisdom of Jesus the Son of Sirach
巴錄書 巴路克書 Baruch
三童歌,又名《亞薩利亞之禱言與我祖之歌頌》 達尼爾書三章24-90節 The Prayer of Azariah and Song of the Three Holy Children
蘇散拿傳 《達尼爾書》第十三章(附錄:蘇撒納) Susanna
比勒與大龍 《達尼爾書》第十四章(附錄:貝耳與大龍) Bel and the Dragon
耶利米書信 收錄在 《耶肋米亞書》中 The Epistle of Jeremy
以斯帖補編 The Rest of the Book of Esther
瑪拿西禱言 ? The Prayer of Manass
請樓上不要再在天主教版攻擊天主教了,怎樣連次經是偽經的說話也說得出,而玫瑰經也不屬於次經。對天主教也一知半解了吧。這樣論斷他人的人真的可以「穩妥地」進天國嗎?
太 7:1 你 們 不 要 論 斷 人 、 免 得 你 們 被 論 斷 。
太 7:2 因 為 你 們 怎 樣 論 斷 人 、 也 必 怎 樣 被 論 斷 。 你 們 用 甚 麼 量 器 量 給 人 、 也 必 用 甚 麼 量 器 量 給 你 們 。
路 6:37 你 們 不 要 論 斷 人 、 就 不 被 論 斷 . 你 們 不 要 定 人 的 罪 、 就 不 被 定 罪 . 你 們 要 饒 恕 人 、 就 必 蒙 饒 恕 .
加拉太書
5:22 聖 靈 所 結 的 果 子 、 就 是 仁 愛 、 喜 樂 、 和 平 、 忍 耐 、 恩 慈 、 良 善 、 信 實 、
5:23 溫 柔 、 節 制 . 這 樣 的 事 、 沒 有 律 法 禁 止 。
2007-03-25 18:26:04 補充:
羅得兄:續回答你的問題,我找到了一些資料,不過未知來源是否真確。不少次經其實都是希伯來文寫的,例如「多比傳」、「便西拉智訓」原本都是希伯來文寫的,但是不幸地它們的希伯來原文已經散失。有部份次經則是是亞蘭文或希臘文寫的,主要是在「間約時期」,或者兩約之間時期寫成的,寫於公元前 400 年祭司以斯拉帶領猶太人返回耶路撒冷到主前 200 年間。
2007-03-25 18:30:39 補充:
「七十士譯本」在基督的時代,已經通行巴勒斯坦和散居各地說希臘語猶太人(Hellenist),他們被稱為 Hellenist World,在各地猶太教會堂裡面,「七十士譯本」是被使用來誦讀的。
2007-03-25 18:46:15 補充:
當早期基督徒和猶太教爭辯耶穌是否彌賽亞,基督徒往往使用「七十士譯本」去證明,其中以賽亞書7:14說「因此,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必有童女懷孕生子, 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註:就是「神與我們同在」的意思)。」「七十士譯本」用的是 Virgin (處女),而希伯來原文的字直解不一定解釋作為處女。基督徒就用這段經文證明耶穌是基督,向說希臘文的群眾,包括向說希臘語的猶太人傳福音。這翻譯上的分別,種下猶太領袖拒絕「七十士譯本」而基督徒接受「七十士譯本」的因。
2007-03-25 18:47:05 補充:
在公元90年,猶太人展開了一次亞麥尼亞會議 (Jamnia) ,該會議討論了猶太教經卷的問題。首先他們把希臘文寫的次經拒絕,目的主要是因為裡面有很明顯的彌賽亞預言,和耶穌基督的遭遇太相似,所以不可以留下來。(猶太人一向都不相信耶穌就是舊約預言的彌賽亞)「瑪喀比一書」雖然有希伯來原文版,但是因為裡面描述猶太人獨立戰爭,公元七十年猶太人反抗羅馬帝國受到殘酷鎮壓的痛苦和恐怖還歷歷在目,因此在 Jamnia大會上面他們不願意再把「瑪喀比一書」和「瑪喀比二書」列入正典。
2007-03-25 18:50:49 補充:
新教主要聲稱舊約只有39卷的根據,就是以上所說的Jamnia,拍板把舊約經目定立。猶太教據稱在公元90年在雅麥尼亞的會議所訂立的經目,稱為「巴勒斯坦正典」(Palestinian Canon),但是那個會議的地位和一個宗教的大公會議(Ecumenical Council)完全不同,並非一定代表他們把正典拍板,他們也沒有代表所有猶太教派。他們也不能代表那些散居在羅馬帝國各處的猶太人,特別是以希臘語為主要語文的 (Hellinist)。
2007-03-25 18:59:25 補充:
公元90年在 Jamnia的會議目的除了決定猶太教經典之外,更加是要把一切有利基督教的書卷排除。這裡所得的結論就是,所謂 Palestine Canon根本不是基督教的正典,而是為反基督教的猶太教正典。同一時間,新約作者卻不斷使用「七十士譯本」,似乎看到他們把「七十士譯本」和希伯來舊約是放在等同地位的。他們也沒有跟隨公元90年在 Jamnia的會議決定。 基督教正確來說,「七十士譯本」是基督徒的舊約(Christian Old Testament),而不是猶太人的舊約。
2007-03-25 19:03:49 補充:
在公元382年 Council of Rome (羅馬大會)、393年希波大會Synod of Hippo 和兩次在迦太基 (AD 397 、419)舉行的地教會議會,先後倡議了教會應該使用並視為神默示的舊約和新約經目,而舊約部份正正包括了次經。而主要倡議者就是奧古斯丁。他看到教會有需要就崇拜和教導經目上有一個統一的決定,就有這些倡議。
2007-03-25 19:05:47 補充:
在1442年,Council of Florence再次提起聖經的經目,當時是希望和東方教會修好,那些經目也包括了次經,所用的字眼叫 Inspired,而不是「正典」(Canon)。教會當時不是只有聖經才是權威,當時權威包括:教會、聖經、承傳,三者同樣受到重視,並沒有分別。聖經正典經目,所謂 definitive list of sacred books,根本在宗教改革之前,是沒有像「尼西亞大會」通過的「尼西亞信經」者後來的「迦克敦信經」成為「大傳統」。只要次經是在教會傳承下在崇拜、教導上面得到和其他書卷一樣地位,當時教會的觀點就等同承認了他們是正典
2007-03-25 19:09:03 補充:
由于教會領袖認為關於教會使用的新舊約經目再沒有任何爭論,沒有正式使用「正典」(Canon) 這個字眼去確立。在當時教會看來,之前大公會議的決定對他們是有約束性的,他們會尊重過去會議決定,因而他們就接受了46卷舊約 和27卷新約為 Sacred books,Inspire books。聖經各卷權威,基本取決於教會是否習慣在崇拜裡面使用、參考裡面內容訂立禮儀。既然教會已經在崇拜誦讀,甚至早期教父都承認了,羅馬天主教教會根本認為聖經經目是已經有共識,將來也不會有人挑戰。 這個漏洞結果為後來宗教改革時代聖經正典爭論埋下了計時炸彈。
2007-03-25 19:23:39 補充:
由此可見,天主教並非先將經典分為「正典」及「次經」,再納入聖經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