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幫我...

2007-03-23 9:26 am
我想問下大家...因性格不合而離婚...
我應該可以點做...教教我...
Thx...

回答 (2)

2007-03-23 10:42 am
✔ 最佳答案
(1) 離婚呈請可由婚姻的任何一方向法院提出。
(2) 除非呈請人使聆訊離婚呈請的法院信納下列一項或多於一項事實,否則法院不得裁定該宗婚姻已破裂至無可挽救─
(a) 答辯人曾與人通姦,而呈請人認為無法忍受與答辯人共同生活;
(b) 因答辯人的行為而無法合理期望呈請人與其共同生活;
(c) 婚姻雙方在緊接呈請提出前,已分開居住最少連續1年,且答辯人同意由法院批出判令;
(d) 婚姻雙方在緊接呈請提出前,已分開居住最少連續2年;
(e) 答辯人在緊接呈請提出前,已遺棄呈請人最少連續1年。
2007-03-23 10:44 am
如果真係要離婚
你同佢分居一年
就可以由法庭宣佈離婚正式生效

但你有無諗清諗楚?
結婚唔係玩
離婚更加係
參考: 自己

收錄日期: 2021-04-12 18:58:1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323000051KK0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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