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郵寄現金是犯法行為,不可使用。〕
本人已夠十八歲,在港有中銀及恒生的帳戶,有信用咭。已知的方法是可以使用電匯,從在港的銀行帳戶支帳,唯服務費非常之高昂,甚至比本人將要匯過台灣的費用還高。那邊廂,台灣那邊要匯入那筆錢亦需要付手續費。
另一可行的方法是票匯,但本人不清楚這種方法是否會令收款的一方為匯入款項而付手續費。
本人亦打聽過關於香港郵政所提供的西聯匯款服務,據悉服務費為十餘美元,比本人要匯出的金額還貴。
小額匯款,可以使用甚麼方法呢?希望有經驗的人士能提供寶貴的意見,多謝!
更新1:
透過國際網絡,信用咭過戶至信用咭是否可行?服務費如何?
更新2:
不是拍賣, 是純粹的交易而已. 賣方在台北, 而且沒建網絡商店, 沒paypal, 沒有虛擬戶口. 要付款不是匯錢(電匯或票匯吧)就要找朋友代匯...
更新3:
修正關於郵寄現金一事... 用掛郵信方式郵寄現金, 在港是可行的, 不過要留意收款一方(例如是繳費服務)是否接受現金郵寄. 那邊廂, 郵局方面亦有權拒絕市民以平郵或空郵寄出現金. 同樣為掛號信, 如果收款一方是外地, 則要留意該地是否容許現金郵寄. 已知, 中國內地及南韓都不接納附有現金的郵件. 台灣則不清楚. 郵寄現金有被失竊或收了錢不認數的風險. 為此最好作一些防犯措施, 例如用深色紙把銀紙包好再寄出, 以免被人照到信封內有錢, 等等.
更新4:
以上引用網絡新聞資料: http://hk.news.yahoo.com/070122/12/20fb5.html
更新5:
給 MM: 請詳細閱讀題目全文後才提供答案. 知識家所需要的並不是純粹的搬字過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