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工作是幸福、有好朋友是幸福、家人平安健康是幸福、幸福是單純....
對朋友來說幸福是簡單,簡單的思考,不用猜忌,對工作是儘力的學儘心的作,對愛情是包容善解、對學生來說不就是努力的讀書,享受無拘束的生活但們律。幸福是這樣簡單但只要加了生活調味料一切就不同了。喜歡小朋友的天真,喜歡學生生活,喜歡有什麼就說什麼的朋友;爸常對我說:「親者嚴、寬者疏」雖然我們都喜歡聽悅耳的聲音,但真正的幸福是什麼呢?是聽別真心話還是…。雖然討厭人家嘮叨但也許是身邊最親的人會說出自已真正的缺點,真正的幸福不在於任何物質而是是否找到能真心誠意待人的朋友;有什麼說什麼,也許是討厭的話也許是改變一輩子的一句話。
幸福.... 幸福就是和喜歡的人在一起
幸福就是做自己想做的事
幸福就是和大夥兒在一起
幸福就是讓別人也得到幸福
其實只要用心去體會身邊的人事物
裡面都含有幸福的成分喔~~~
幸福的定義在於自己
如果你認為那叫做幸福, 那便是幸福
有些人因為中樂透而覺得幸福
有些人因為結婚而覺得幸福
有些人因為考上學校而非得幸福
每個人的定義都不同
不過,幸福的感覺應該是非常甜蜜的
讓人忍不住就從心笑出來
真愛不是取代! 而是心中永恆的存在
幸福是只要對方都覺得開心就是幸福,不會讓對方覺得困擾或是傷心的事情...幸福沒有特別的定義~只要都快樂就好
呵呵!!我覺得和喜歡的人在一起很快樂..也很幸福!!但是幸福都是短暫的..可是短暫的幸福真的無法用言語說清楚...因為那是兩個人之間共同的回憶..就算以後不在一起ㄌ!!至少我們有過那段幸福的時光...就很滿足了!!不過....跟家人團聚吃飯也很幸福喔!!家人也很重要ㄉ..... 幸福是無形的,那只是一種感覺,
有的人覺得擁有很多錢..就是幸福
有的人覺得擁有很多女朋友..很多人的愛..就是幸福
有的人覺得擁有很多權力..就是幸福
所以幸福的定義..其實很難說.
因為每個人所追求的都不一樣丫..
對他們而言..這就是幸福..
可是卻是很敷淺的假象幸福..
而真正無形的幸福.就是身體健康..
我想這是很多人所不懂得追求的幸福丫.@@
〝幸福的預感〞正如其名, 討論的是〝快樂及幸福〞的定義。
什麼是幸福?這大概很難答覆。 因為每個人都會為了不同的事而感動。
但唯一可以確認的是,幸福與否,自己才是決定的人。
人有種種慾求。當慾求不得滿足,便感到匱乏、殘缺,於是不快樂。慾望的滿足使人覺得幸福。動物飽食之後,沉沉入睡,這一刻是幸福。但醒來他又要為下一頓飯去廝殺爭鬥。
慾望無窮,是一切痛苦之源。這「無窮」包括慾望不是一次過滿足就永遠幸福了。短暫的滿足之後,幸福感煙消雲散,求滿足的慾望又困擾著生命體。這是一種「無窮」。另一種「無窮」是:某慾望初步滿足後,便希求更高,更大,更徹底的滿足。慾望的第三種「無窮」是種類繁多。有吃,還要性,還要穿,還要名利地位…,什麼都不匱乏的皇帝最後要長生不老。人的慾求無止盡,但是人生和世界都是有限的。這個大矛盾就是人生永遠不快樂,痛苦永遠與人生長相左右的原因。
慾望滿足而覺得幸福,但短暫的幸福之後又有更高,更大,更多的慾望求滿足。而人與世界的局限性,終究不能無窮盡地滿足人的無窮慾望,所以不如意、不滿足、不幸、不快樂是人生的常態;快樂、幸福反而是短暫的。而既得的幸福很快習以為常,馬上有旁的匱乏,旁的慾求升起,又使人陷入新的渴望與不得滿足的痛苦之中。所以,痛苦反而是實在的(常在、永在、遍在),幸福卻是虛幻的(暫在、偶在、特在)。 幸福是一種感受,不是任何具體條件本身。感受是變幻的、不確定的、因人、因地、因時而異的。 我小時候有一次爬樹,爬到最高處,高興得不得了。這時候有一種自豪感與新鮮感,無疑是愉快的。但怎樣下來?頓時心慌、腳軟,快哭出來了。心中忽然後悔,既下不來,又不能跳下去,怕手腳折斷。這時候看到遠處在平地行走的小朋友,覺得好羨慕。心裡想如果我能下到平地,像他們一樣行走該是多麼幸福!但是等到擔驚受怕、連滑帶撞,下到地面之後,不到一分鐘,便一點也不覺得能在平地行走有何幸福可言。這就是「幸福」虛幻的本質。
身體沒有殘障的人,會因為四肢健全,耳聰目明而整天感到幸福嗎?失明的人若得到醫治而復明,其幸福感可能比一分鐘要長,比如說一個月。我們絕對確信,他後來還是有無窮不滿足的苦惱使他不快樂。比如說他想發財而不成,或者失戀。這是人性。幸福感的虛幻是慾求無窮,永不滿足的人性所注定的。
對於遇到山難或空難的人,再多金錢也不能使他感到幸福,他渴望的是脫險;饑餓的人,有一個饅頭吃便是幸福。所以,幸福是變幻無常,其內容因不同的時空環境與不同的人,不同的年齡與處境而千差萬別,幸福是不確定的,相對的,不是絕對的。
所以,幸福不是追求具體條件所能得到,而且諸理想的條件,也永遠沒有完滿實現的可能。可見,必應另覓追求的方向。
人間沒有獲得幸福的秘訣,但可以有比較可靠的追求幸福的方向。就是不要奢望直接去攫取「幸福」。反而要不怕痛苦(匱乏的痛苦、慾求不得滿足的痛苦、人與世界的局限帶給人生的痛苦),而且要勇敢去面對痛苦,克服痛苦。
首先是降低物質慾望(肉體方面所需所求者),向超越物質的廣袤領域去作無限的追求。 其實,這是一切宗教教人擺脫痛苦,求取內心平安的根本方法。最嚴苛的便是某些宗教的「禁慾」。而宗教要人超越物質世界的追求便是「信道」。但這是不信教者所無法滿足與認同的。要做到像弘一法師破缽芒鞋到處化緣渡餘生,一般人絕對達不到;更多的人則不想選擇那樣取消生命樂趣的人生道路。那麼,我們還有什麼路可走?
如果我們不願捨棄人生的樂趣,仍眷戀生命,並對這個奇妙的宇宙與複雜繁富的人間有強烈的好奇心(這好奇心裡面包涵了熱愛、渴望知解與體驗等心理意圖),而我們還是希冀尋覓「幸福」,那麼,我認為最重要的是改變心態,必要毅然決然地立志做到:不畏痛苦,永遠的追求。
不如意、不滿足、不快樂既是人生的「常態」,要活在人生裡面,當然首先應該不畏痛苦,並且接受痛苦。所謂幸福,既然不是某些條件相加所能達成,也便說明不可能直接去獲得。幸福其實就是克服匱乏,戰勝殘缺,創造希望的過程。這個過程必伴隨著痛苦,但你懷著成功的希望與憧憬,便有安慰與歡愉。在努力奮鬥中,要能欣賞、享受這個「過程」,不以「結果」的優劣來衡量努力追求的意義,才能達到「成固可喜,敗也欣然」的境界。 我們應改變一般人的想法。除去「幸福就是在世界上得到什麼」的心態,而代之以如何創造有意義、有價值的人生;如何把短暫、渺小的自我提昇、擴大,以此作為人生的目標。即以創造有價值的人生生活為「幸福」的內涵。
我認為要達到這樣的人生,一方面要有所追求,一方面要有所寄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