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六十位死後還生經歷者還生後對『死亡』及『人生意義』的領悟都被記載在一本名為『死後還生之謎』的書中,以下是書中的節錄:
當我們死去時,我們能帶走三樣在一生裡對我們很重要之東西,到我們永遠的生命裡;
第一
是我們的品格 - (性格、習氣)。在我瀕死時,這個「我」不是肉體的我,而是在身外監察着自己的「我」。很多人以為死後會失去自己所以害怕死亡,事實上,死後我們仍有自己,仍有自己的品格。
第二
是回憶。回憶使我們在「生命回顧」這程序裡懂得反省
第三
是因我們愛別人而得來的恩典 - (福德或佛教所說的業),這是三樣中最重要的,這恩典像貨幣一樣可累積的。所以我奉勸所有人,以對其他人好為我們的人生目的,這使我們死後有恩典。
我們為着自己定下了一生的意義,目的是要透過轉世,在世上有機會從待人、愛人,忍耐及寬恕中學習無條件的愛以得到自己或別人靈性品格的成長,從而在死後可進入比之前更高的共鳴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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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括號內是本人的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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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上文的『死後還生之謎』提及,第一品格(或性格、習氣) 及 第三 (福德) 是人生中最重要的,是可帶得走的。故此結論如下:
凡做損害品格(或性格、習氣) 及 (福德)的事,就是墮落,例如做壞事、殺生、偷盜、淫、說謊、欺負別人、嗜酒、玩物喪智、懶惰..............等。
凡做提升品格(或性格、習氣) 及 (福德)的事,就是上進,例如行善事、孝順父母、尊敬師長、貢獻社會、勤力..............等。
參考資料
http://www.amtb.org.tw/fsopen/06w.htm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700703160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