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的年假安排合法嗎?
我在2005年8 月join呢間公司, 當時人事部話根據勞工法, 僱員要等到做滿一年先可以放年假...最後我無奈要等到 2006年 9 月可以有資格先放年假...,但係我以前的公司基本上一過probation 巳可以 pro-rata 放番之前3 個月的al, 佢地咁做ok 嗎?
回答 (3)
1.未做夠一年,得3個月,年假是0.583天,點放﹖
2.誰決定年假的日期?
勞工署話﹕ 年假日期應由僱主在徵詢僱員(或其代表)的意見後指定。僱主須至少在假期開始的14天前以書面通知僱員年假的日期;如雙方同意,可以較短時間通知。
所以OK噃﹗
根據勞工法, 僱員要等到做滿一年先可以放年假.是正確的, 合法的
但係如果你公司安排全體同事一齊放年假(通常是農曆新年),雖然你未做滿一年, 但他們不可扣你錢
以前公司都可以 pro-rata 放番之前3 個月的, 都可以既
收錄日期: 2021-04-12 19: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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