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台灣註冊資料如下:
1、不論戶籍或居住地在何處,想要請求公證結婚的人,只要依規定提供相關證件,均可向地方法院公證處提出公證結婚之請求。
2、請求辦理公證結婚的前提條件是男須滿十八歲,女須滿十六歲。
3.由一人攜帶以下文件到本處登記:
公證請求書一份(可至「司法院書狀範例」下載 ,也可到公證處購買填寫)。
5.結婚人如為大陸地區人民者,請提出台灣地區旅行證或許可證正影本(本處留存影本),及大陸地區公證處所發單身公證書,且該公證書須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供本處留存。
6.登記時應繳公證費:依結婚日期係上班日為新台幣1,000元,例假日1,500元,需英文證書者加收400元。
7.結婚當天,結婚人、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及證人均應攜帶身分證正本及印章親自到場,提前半小時報到,舉行儀式。參加婚禮人員應著正式整齊之服裝。婚禮完畢,始交付結婚公證書3份,請持其中一份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參考資料: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公證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