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遷離這個不太愉快的局面,藉此擺脫這個夢魘一樣的陰影,的確是個不錯的方法。
舊區(如新蒲崗、深水埗)有很多相對平宜的房間出租(月租千幾至二千元有交易),走一轉會看見大廈和唐樓的樓下張貼着一些招租的廣告,又或者到當地的地產代理查找一下,要找一片自己的天地也很便捷。如此一來,可以走出眼前的陰霾之餘,也可以學習過獨立的生活,划得來。
然而,搬出去住並不意味着要疏遠家人。假日時,不妨回家短敍、吃飯,或邀約家人外出玩玩,正所謂「相見好,同住難」,偶然見一見,反而更覺掛念。原來培養感情的良方,有時反而少些見面,減少磨擦和憎厭。
至於幼年遭家人遺棄的心結,故勿論家人當時是否存有甚麼隱衷,故勿論你此後受盡多少苦頭委婉,畢竟,已是塵封久遠的事件,若繼續緊緊摟住日夜與它同眠,最終痛苦還是你自已受自己捱,誰也不會我見猶憐。即使你逃到老遠都好,不愉快的記憶仍然會纏繞,陰影依然。
施主! 一念之差,就把它放下吧! 慢慢來吧! 是時候好好調節一下你的心思意念!
2007-03-29 22:16:56 補充:
有關問題的補充「生產難抑或養育難」,容我試試解答。若一定要作比較的話,「懷胎十月」跟「十年樹木,百年樹人」兩者分別所付上的時間及心力自是有天淵之別,所以你養父母「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劬勞,實在是偉大的情操。然而,血緣上那種無形的關係卻同時又是如此不可否定,不可逆轉的,你外在的樣貌以至你內在的基因份子,體外體內都是如此一脈相承。你恨,只因為你尚有愛。你不甘心,只因為你尚有期待。愛恨交纏的這個担子可真教人疲累,因此,結論仍然是此二字:若要化解它,便得「放下」。善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