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忘記幼年遭家人遺棄的陰影,但偏偏卻要一齊生活~我真的很討厭~現不知如何是好??

2007-03-21 7:34 am
1至18歲沒有一齊生活,現時才生活了4年,關系不太好,是我自已過不了自已個關,不想對她們好.

回答 (3)

2007-03-21 10:51 am
✔ 最佳答案
遷離這個不太愉快的局面,藉此擺脫這個夢魘一樣的陰影,的確是個不錯的方法。

舊區(如新蒲崗、深水埗)有很多相對平宜的房間出租(月租千幾至二千元有交易),走一轉會看見大廈和唐樓的樓下張貼着一些招租的廣告,又或者到當地的地產代理查找一下,要找一片自己的天地也很便捷。如此一來,可以走出眼前的陰霾之餘,也可以學習過獨立的生活,划得來。

然而,搬出去住並不意味着要疏遠家人。假日時,不妨回家短敍、吃飯,或邀約家人外出玩玩,正所謂「相見好,同住難」,偶然見一見,反而更覺掛念。原來培養感情的良方,有時反而少些見面,減少磨擦和憎厭。

至於幼年遭家人遺棄的心結,故勿論家人當時是否存有甚麼隱衷,故勿論你此後受盡多少苦頭委婉,畢竟,已是塵封久遠的事件,若繼續緊緊摟住日夜與它同眠,最終痛苦還是你自已受自己捱,誰也不會我見猶憐。即使你逃到老遠都好,不愉快的記憶仍然會纏繞,陰影依然。

施主! 一念之差,就把它放下吧! 慢慢來吧! 是時候好好調節一下你的心思意念!

2007-03-29 22:16:56 補充:
有關問題的補充「生產難抑或養育難」,容我試試解答。若一定要作比較的話,「懷胎十月」跟「十年樹木,百年樹人」兩者分別所付上的時間及心力自是有天淵之別,所以你養父母「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劬勞,實在是偉大的情操。然而,血緣上那種無形的關係卻同時又是如此不可否定,不可逆轉的,你外在的樣貌以至你內在的基因份子,體外體內都是如此一脈相承。你恨,只因為你尚有愛。你不甘心,只因為你尚有期待。愛恨交纏的這個担子可真教人疲累,因此,結論仍然是此二字:若要化解它,便得「放下」。善哉!
2007-03-23 1:28 am
在你還是小朋友的時間,
你的家人沒有付出過心機去照顧你,
到現在你已經長大了,
你絕對有能力去照顧自己了,
你的家人現在才回來跟你一起生活,
那還有什麼意思呢..............

以上所說的,
是你現在的想法嗎?

沒錯,在過去你的家人,
的確沒有盡過責任去照顧你,
但要知道,
事情已經過去了,
那份難過和不安的感覺,
只會騙你停留在過去,
要你一輩子都覺得自己可憐,
覺得自己無人痛錫,
別要理會過去的陰影,
跳過去出框框,
請別中計,好嗎?

還有也請你相信,
你的家人從前遺棄你,
是他們還沒成熟,
現在人大了,定性了,
就會知道自己從前所做的是錯的,
就會想用衋一切辦法去彌補過去的錯,
你會願意給他們,
以及給自己一個機會嗎?

我知道,要再次相信他們,
接受他們是一件難道極高的事情,
因為在你想對他們好的同時,
意謂著你要相信他的不會再做錯,
不會再一次的去遺棄你,
是的,是沒有保證的,
在乎的只是你願意不願意再次去相信!
2007-03-21 8:35 am
都22歲了,甚麼關係都唔重要,開心咪一齊住下,唔開心咪分開住,好簡單。


收錄日期: 2021-04-12 21:4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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