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雖然公義係學界沒有統一的看法(事實上何謂主權,種族,還有很多觀念,學界都有真實分歧),但是我在於哲學版的回答都歸納了現代的公義觀。我反對功利主義(即是政府依政依人民最大幸福),而是同意分配公義(即人權民主扶弱)與程序公義。
公義是可以理解的,公平也可以理解的,所以請勿說這個世界沒有公義,沒有公平。是否實施,又是另一件事了,反正這個世界本來沒有全善的,我們只是找方法去理解而已的。
本港警察在幾點係有違公義之處。要注意,我們不應針對警員,甚至不應單單針對警察制度,更重要的是針對政府/主權在壟斷了所有暴力後(就此壟斷是否合法?我甚至不挑戰港府的不民主不合法本質),政府/主權有無正當使用壟斷得來的暴力。
1 世貿根本上係不負責任的聯合國怪物,其暴力來源毫無合法性,但卻屢屢作出威脅數以百萬計生命的決定。
2 即使香港作為東道主,警方的責任也只應保障會議完結為止,即使好像西雅圖世貿會議,美國警方都沒有檢控示威者,只有檢控機乘搶掠者。香港為何要使用暴力來為世貿為虎作倀,代世貿檢控示威者呢?
3 警方過度宣染完全控制的必要性,為了完全控制就可以不惜代價,係反智的。
4 任何拘捕都應依程序正義,但是警方一些都只是非法禁錮,不解釋理由而禁止被禁錮人士上厠,遲遲不宣布拘補。拘補後又無理沒收疑犯禁物,甚至是昂貴的愛滋病藥物,事後也不予歸還,據為己有。拘捕後有多起侵犯人權事件,包括在冬至前後(我起得是嚴冬)只准疑犯穿內褲,連被都無,疑犯一一都捱病。
在整個考慮中,我們應該考慮最核心的公義問題,為何政府用暴力就是合法,其他人用暴力就是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