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新規例

2007-03-20 4:00 am
根據香港國際機場將實施的手提行李新規定,所有旅客隨身攜帶之液體、凝膠及噴霧類物品,均需以容量不超過100毫升的容器盛載。任何容量大於100毫升的容器,即使未裝滿液體、凝膠或噴霧類物品,也不獲接納。所有盛載液體、凝膠及噴霧類物品的容器,均應儲存於1個容量不超過1公升、並可重複密封的透明塑膠袋內,並需確保塑膠袋完全封妥。行經安檢站時,裝有容器的塑膠袋應與隨身行李分開擺放,以便檢查。每名旅客只可攜帶1個裝有容器的塑膠袋。

是不是隨身行李才需要這樣做??如果我有一些護膚品不放在隨身行李處是不是可是豁免?

回答 (4)

2007-03-20 4:05 am
✔ 最佳答案
放入行理箱裡寄倉lu~

規例係唔俾拎上機咋~

朋友帶左200ml 花水做手信俾我~
2007-03-20 4:45 am
你寄艙是沒問題的。只是不可以隨身帶上機罷了。

http://hk.myblog.yahoo.com/
2007-03-20 4:04 am
不是,不豁免。
2007-03-20 4:02 am
係, 但係如果跟身嘅就要以容量不超過100毫升的容器盛載


收錄日期: 2021-04-12 21:17:4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319000051KK0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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