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接受但不合符道德

2007-03-19 3:44 pm
我想問下有什麼社會大眾接受,但事實上又不合符道德的例子??

回答 (3)

2007-03-19 4:24 pm
✔ 最佳答案
不妨把這個問題,看成是法律與道德之間的落差。
法律是我們在社會各種行為的最低標準,任何低於這套標準的行為,哪怕是大如殺人放火,或小如亂拋垃圾,一律會導致懲罰。
可是法律與真善美之間,永遠存在著寬寬的中間地帶──這個地帶的存在,其實是一種對自由選擇權的保障,使我們不致於受僵化的道德教條束縛;同時也是一種對人性的信任,人性本善,不用明文規定,人們也應知道不要貪心,不要惡意傷人。很多值得珍惜的東西,如仁慈、互信的美德,還有對自然環境的保護、對歷史的傳承等,都在這層中間地帶中。偏偏在這個迷失、功利、講求速效的社會中,我們已漸漸忘記維護這個作為人禽之辨的地帶的重要性,傾向一切只講法律了......
以下舉幾個近年的例子:
幾年前發展商想拆卸未出售的居屋紅灣半島重建。在這事上,政府賣地與發展商,並不違法;發展商在私人地方上進行重建,只要補足地價和符合有關條件,也不違法。那麼,香港人憑甚麼反對發展商拆卸重建?喊要求環保嗎?評他們教壞下一代嗎?都不是法律所要求的。要不是發展商為保商譽,以「順應民意」為下台階,恐怕簇新的樓宇難逃被「未用即棄」,馬頭涌官立小學的學生難逃滾滾沙塵,全港市民難逃被國際社會冠以暴殄天物的污名!「合法」二字,是發展商擋箭牌。
還有,馬鞍山鐵路通車前試車,沿線居民已投訴噪音。田北辰說,民居錄得的聲浪,沒有超出法例所訂標準。事實上,他們所指的水平(55-60分貝)雖然合法,但已高於一般辦公室發出的聲浪了。長期身處於辦公室中,如何休息?
一個今天仍在發生的例子:大學生「走堂」情況十分普遍,不少同學在應上課的時間偷懶,甚至「秘撈」。他們說,只要做足功課,考試及格,便是跟足了遊戲規則,可以畢業。事實上,他們的故意缺席,是對老師的一種不尊重,也是對他們全職學生身份的一種蔑視。
這樣看來,合法而不符道德的事,實在還有很多呢!
以上引用文章:http://www.geocities.com/scofamcs/essay/besides_law.htm
2007-03-19 6:01 pm
辦公室裡面拍馬屁,等待時機拍馬屁上位,但卻違反了田園詩人不畏五斗米而折腰的思想,不以世俗同流合污。上班一族的九陰真經。

賭博,例如六合彩,賭馬。
每個人都想著不勞而獲的心理,與孔子所提倡的腳踏實地,積極進取,實事求是背道而馳。但又基於這可以增加稅收,資助貧困而被大眾廣為接受。

婚前性行為,有為夫妻之倫,所謂食色性也,此等行為應為夫妻才可以發生。但現今已廣被大眾為接納,而且也很普遍。
2007-03-19 5:03 pm
實在真的不少,比方和自己好朋友的妻子發生感情,最後弄至對方離婚收埸,而自己更和這朋友妻再婚,表面上一切是可行,因所有必需的手續都辦妥,然而卻絕對有違道德。其次是現今的子女一代,很多都沒有孝義可言,其父母千辛萬苦供書教學,成長後有高薪厚職的人比比偕是,但他們只顧自己享樂,往往會告訴父母們自己也不夠用,甚至慢漫地習慣了不供養双親也不當甚麽一回事,而這些例子在很多人眼中並沒有甚麽問題,甚至連父母也替他們找籍口,對于這群有能力但又極自私的子女來說,,也是極不合符道德;又或者在工作上利用肉体關係去上位的人而非靠实力的,在施和受的立埸來說,亦同屬不道德,這只是三數例子,要繼續講,恐怕十日十夜也說不完!


收錄日期: 2021-04-15 19: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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