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人失蹤了十多年,那還可不可以去失蹤人口報案?

2007-03-18 6:49 am
???????????????????????????????????????????

回答 (2)

2007-03-18 10:44 pm
✔ 最佳答案
可以,不過警方會考慮你搵該人既目的,例如:

1. 有d人真係會因為同家人關係有問題,而
有一段時間冇見佢,但冇方法知佢是否仍在,一下子腍起就搵警方希望搵到佢...

2. 有原因搵失蹤者,如想通知佢家人去世,叫佢出席...

但,警方搵人既出法點係出於幾點:

1. 該人可能有生命危險而致失蹤, 如: 行山失蹤; 一個人好地地冇金錢,情感問題而人間蒸發

2. 該人年齡尚少, 如: 青少年離家出走; 遺失小童...

3. 該人曾表示因病厭世,或表示會自尋短見,或曾有自剎紀錄

至於果d負心漢走佬,老婆要搵個衰佬出黎就no 啦, 除非証明佢有危險,人地只要係年滿
18歲, 就可以決定自己既人生去向
2007-03-18 6:55 am
可以,不過一後失蹤左7年法律上就當o個個人死亡

收錄日期: 2021-04-23 19:17:4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317000051KK05546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