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 請幫忙!

2007-03-17 6:13 pm
阿爺是美國公民, 由98年開始申請爸媽移民美國,包括帶當時三名尚未超齡的孩子一起移民美國, 但直排到如今才收到美國那邊的通知, 說我們的移民就快完成, 但是d仔女已經超晒年齡(過著21歲), 請問他們還可以跟隨父母一起過去美國嗎? 第二代超齡到底是由幾時開始計算的,申請時?還是批准時?

另外一個仔女已經非法居留於美國,是無身份的,如今移民申批了, 是否無辦法轉換成有身份。請幫幫手

回答 (1)

2007-03-17 6:25 pm
✔ 最佳答案
申請還申請, 到正式辦理時孩子已過二十一歲, 就要當成年人一樣個別辦理, 不可以跟父母一起當一家人, 至於已非法居留美國的仔女, 則需要離開美國國境, 最好跟父母一起同一地方居住, 咁會好辦一點.
參考: 過來人

收錄日期: 2021-04-19 20:27:3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317000051KK0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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