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丁權買賣問題

2007-03-17 7:04 am
本人是荃灣原居民,擁為丁權.有幾條問題想發問.

1:可否利用丁權在其他地區建丁屋?

2:是否可以把丁權轉讓?現是價值是多少?有沒有地產公司承接丁權買賣?請指點,thank you

回答 (1)

2007-03-17 8:56 pm
✔ 最佳答案
1. 不可以. 建丁屋需在你所屬的「認可鄉村」的「認可鄉村範圍」或其擴展區內進行. 所以你不可以在離你所屬的「認可鄉村」太遠的地方, 甚至跨區建丁屋.
「認可鄉村範圍」一般指環繞某認可鄉村周圍300呎的地方. 而擴展區則是指在環繞認可鄉村周圍超過300呎的地方,但位於「發展審批地區圖」或「分區計劃大綱圖」上已劃為「鄉村式發展」用途的用地. 但在擴展區發展要先取得城規會的規劃許可.
詳情見 : http://www.landsd.gov.hk/tc/legco/house.htm
2. 丁權其實不能轉讓. 只有「認可鄉村」的原居民可享有丁權, 建丁屋亦只能用持有丁權的人的名義去申請.
所謂的丁權轉讓是持有丁權的人與發展商協議, 用他的名義向地政總署申請興建丁屋, 由發展商負責發展, 丁屋建成後再將業權轉讓給發展商. 注意, 政府批出的丁屋用地及建築牌照通常附有限制轉讓的條文, 要先向地政總署申請撤銷有關條文才能轉讓, 有關申請通常要補地價.
丁權價值及地產公司承接丁權買賣的詳情我不清楚, 答不到. 不過政府現在有大量丁屋用地的批地申請等待處理, 批地進度非常緩慢. 所以相信要你本人或發展商已有可發展丁屋的用地才有商機.
可參考地政總署有關丁屋的買賣須知: http://www.landsd.gov.hk/tc/legco/purchas.htm


收錄日期: 2021-04-20 00:32:0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316000051KK0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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