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配偶的居港權

2007-03-17 3:54 am
本人係香港人 如果同內地人結婚,

想申請配偶來港定居及工作,有什麼手續以及

一般要等多久 配偶才享有居港權及合法在港工作的權利。

希望各位幫我解決這些疑問!

Thank you very very much!!!

回答 (1)

2007-03-17 6:51 am
✔ 最佳答案
不知你說是夫妻名義申請,還是專業人士申請來港

如果你的配偶是香港認可輸入的專業人才類別,那可經本港公司引入來工作,
成功後可以在港工作,但要每年續期,七年後便是合法香港居民.

如果你是以夫妻名義可以到所在的出入境處申請單程證
約五年(以註冊記)便可以來港定居工作(時間因申請人數和地方會有些出入),
其間連續住滿七年後,便正式成為香港居民,
在這五年內配偶可以申請雙程証來港,每次可90日內自由無限次往返
到期可再申請,但來港其間是不能工作(不論有沒有人工,)

在你註冊結婚後,可以連同你和配偶,帶同
1)結婚證書正本和複印本
2)免冠藍底彩色光學照片3張
3)申請人的戶口簿,身分證,正本和複印本
4)申請人的配偶一方的身分證和回鄉證(卡)正本和複印本
由申請人和配偶到當地的公安出入境便可辨理
.一般會有工作人員指示你們怎做.不用擔心

到期時,便會打電話通知前往處理
費用會因地方而有所不同,如在廣東省是70元加運費.

詳情可到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網查看
繁體
http://www.gdcrj.com:82/gate/big5/www.gdcrj.com/wlgat/gadc/fqtj/index.htm
簡體
http://www.gdcrj.com/wlgat/gadc/fqtj/index.htm
也可到一些中國認可的香港律師查詢,
也可以到民建聯查詢,應該也可以解答的.

收錄日期: 2021-04-16 17:26:2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316000051KK03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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