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士有一個物業收租作為唯一收入,他可選取物業稅或個人入息課稅。
物業稅,只有修葺及支出的標準免稅額,是(出租收入 減 不能追回的租金 減 業主繳付的差餉) 的20%。
所以(出租收入 減 不能追回的租金 減 業主繳付的差餉) * 80% = 應評稅淨值,再乘16%(2004/05及其後年度的稅率),就是該年度的物業稅了。
申請個人入息課稅
申請個人入息課稅,你可按照自己情況有免稅額,但至少有基本免稅額$100,000(2005/06至2006/07),其他已婚人士免稅額(再多$100,000)、子女免稅額等等,就要看是否符合條件了。詳情可到以下網頁:
http://www.ird.gov.hk/chi/faq/all.htm
但要留意,根據稅例,你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即通常居住於香港),或屬臨時居民( 即在 香 港 逗 留 一 次 或 多 次 為 期 超 過 180 天 , 或 在 兩 個 連 續 的 課 稅 年 度 (其 中 一 個 是 其 選 擇 的 課 稅 年 度) 內 , 在 香 港 逗 留 一 次 或 多 次 為 期 超 過 300 天 ),才可申請個人入息課稅。
說得不清楚的,歡迎再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