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幫手! 各宗教對性0既規限 20點!

2007-03-17 12:4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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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2007-03-17 12: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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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水準出現的一種社會意識形態和社會文化歷史現象,主要特點為相信現實世界之外存著超自然的神秘力量或實體,該神秘統攝萬物而擁有絕對權威、主宰自然進化、決定人世命運,從而使人對該一神秘產生敬畏及崇拜,並從而引申出信仰認知及禮儀活動,宗教所構成的信仰理論體系和社會群組是人類思想文化和社會形態的一個重要組成部份。研究宗教的學科是宗教學。

以下是各宗教家對宗教所下的定義:

宗教學家 對「宗教」的詮釋
門辛 人與神聖真實體驗深刻的相遇、受神聖存在性影響之人的相應行為
繆勒 人對於無限存在物的渴求、信仰和愛慕
泰勒 對靈性存在的信仰
弗雷澤 人對能夠指導和控制自然與人生進程的超人力量的迎合、討好和信奉
施密特 人對超世而具有人格之力的知或覺
海勒爾 人與神聖的交往、相通和結合,是對神聖的生動經歷
范.德.列烏 人與神秘力量的獨特關係
奧托 對超自然之神聖的體驗,表現為人對神聖既敬畏而嚮往的感情交織
施萊爾馬赫 宗教是人對神的絕對依賴感
蒂利希 宗教是人的終極關切

目錄 [隐藏]
1 宗教的元素
1.1 教義
1.2 教儀
1.3 教團
2 宗教的詞源
3 宗教的起源
3.1 萬物有靈論
3.2 前萬物有靈論
3.3 巫術論
3.4 語言疾病學說
3.5 原始一神論
3.6 功能論
3.7 神話結構學說
4 宗教的批判
4.1 宗教理智論
4.2 宗教情感論
4.3 宗教意志論
4.4 宗教終極論
5 宗教的對話
5.1 排他論
5.2 多元論
5.3 兼併論
6 宗教的影響
6.1 宗教與政治
6.2 宗教與文化藝術
6.3 宗教與科學
7 世界主要宗教
8 參考文獻
9 外部連結



[編輯] 宗教的元素
一個宗教之所以成為宗教,是因為它包括三個層面,其一為宗教的思想觀念及感情體驗(教義),二為宗教的崇拜行為及禮儀規範(教儀),三為宗教的教職制度及社會組織(教團)。


[編輯] 教義
宗教的思想觀念和感情體驗,即人的神觀及對神的敬畏心態,是整個宗教的內在因素及核心所在,故「對神的信仰」乃是一切宗教的根本。宗教信仰的對象被人理解為一種超自然而又控制自然的神秘力量或神聖實在,它被視為神力、精靈、眾神、至高一神,或抽象地以絕對者、永恆者、至高無上者、自有永有者、無限存在者、超越時空者稱之,這種信仰被視為萬物的起源和歸宿,一切存在的根基及依據。然而各宗教對神的理解不盡相同,有可能是「眾多而有序」、「單一而排他」,有可能以「超在」或「內在」存在,由此構成多神教、主神教、單一主神教、二元神教等,也有超泛神論、泛神論、萬物有靈論等不同的神論。
宗教對神靈觀念的解釋為「神學」,神學在宗教傳播、歷史演進、人類進步中不斷被調整修正,神學是人為宗教與自發宗教的最大分別,因為神學有其理論化及系統化,而自發宗教是不具神學體系的。

[編輯] 教儀
宗教的崇拜行為、禮儀規範屬於宗教的外在因素,體現出宗教教義的實踐,也反映出宗教傳統的改革及其社會文化背景。教儀是規範化、程式化、機構化及制度化的,其內容包括祈禱、祭獻、聖事、禮儀、修行及倫理規範。
教義是基於宗教的理論實踐,而教儀則根據社會實踐活動,前者為後者提供依據及指導,後者使前者的精神意趣得以推廣和外化;前者由不斷詮釋、匯集、編纂宗教經典而深化,後者也是經驗累積確定其施行的程度,於是教義及教儀皆在所處的文化氛圍中產生一種人們公認的社會慣例。

[編輯] 教團
宗教的教職制度及社會體系,代表著宗教信仰體系的機構化及社會化,是宗教的最外殼,卻又不可或缺,一方面替宗教提供了活動空間,另一方面也給予存在保障。教職制度令宗教有了可見的外在形體,從而對社會起作用,在歷史上,政教常有合一或分離現象,體現了社會行政功能與祭司宗教功能的有機結合,說明了宗教這一個體與世俗社會既有聯繫,又有區別。
教團及教職的形成,標誌著人類信仰體系的成熟,充實了宗教,補足了教義及教儀,由此凸現了宗教的獨特性與其他社會意識和社會文化歷史現象的不同特點。

[編輯] 宗教的詞源
宗教Religion源自古羅馬時代的拉丁語Religio,古希臘人雖有表達對神的敬畏、虔誠及與之相關的戒律禮儀,卻未形成宗教的特定概念。古羅馬哲學家西塞羅在其著作<<論神之本性>>中使用過Relegere(意為反覆誦讀、默想)或Religere(意為重視、小心考慮),可見他當時認為在神的敬拜上需集中注意,又需嚴肅認真。另外奧古斯丁在<<論真宗教>>及<<論靈魂的數量>>皆用過Religare,代表人、神與靈魂間的重新結合,以人神聯盟說明人與神之間的密切關係,奧古斯丁又在<<訂正>>及<<上帝之城>>中使用Re-eligere來表示人在信仰上的重新抉擇及決斷,人需要靠重新考慮和選擇與神修好。故Religio一詞在拉丁語的原意應為人對神聖的信仰、義務和崇拜,以及神人之間的結合修好。由此可見,Religio與近代西方宗教概念有雷同卻不等同。

在漢語中,宗教本不為一聯綴詞,<<說文>>:「宗者,尊祖廟也,以宀從示。」,「示者,天垂象見吉凶所以示人也,從二。三垂,日月星也,觀乎天文以察時變示神事也。」這表示對神及人類祖先的尊敬和敬拜。教指教育、育化,上施下效,側重在對神道的信仰,這一點反而與西方的宗教理解較為接近。直至公元10世紀,「宗教」一詞才最先見於佛經,如<<續傳燈錄>>中:「吾住山久,無補宗教,敢以院事累君。」這裡的宗教指崇佛及其弟子的教誨,其意狹小而具體,但隨西方宗教學崛起及其對中國學術界之影響,「宗教」與「Religion」一詞畫上了等號,成為廣義性宗教概念,具有現代學科分類學的意義,與古時之意已大相逕庭。


[編輯] 宗教的起源
宗教源於準宗教現象,產生於原始宗教以前,為現今卯知人類意識活動最早的形態之一,有一定程度的宗教因素,但當無超自然體的概念,對於客體尚未神化、無敬拜求告之念,一切全靠幻想,認為某些行動可影響某些現象或事物,如法術巫術、針刺木刻人形、佩戴玉石等。

舊石器時代洞穴壁畫的野獸圖像遍佈被利器刺傷之痕跡,多認為是行法術以增加狩獵命中率。而尼安德特人、山頂洞人等的墓葬中,都發現屍骨上撒滿紅粉及砂石,可能是以血色物行法術,以求死者死後安穩或再生。當宗教及神靈觀念形成,巫術法術多成為宗教的附屬行動。研究宗教起源的學科為宗教人類學,主要理論為萬物有靈論、前萬物有靈論、巫術論、原始一神論,功能論及、神話結構學說及語言疾病學說,前四者屬進化論學派,後三者屬文化圈學派。


[編輯] 萬物有靈論
萬物有靈論由泰勒提出,認為原始人在形成宗教前先有「萬物有靈」之概念,人在對影子、倒影、回聲、呼吸、睡眠中覺得人的物質身體之內有一種非物質的東西,使人具有生命,而當中以夢境的感受影響最大,當這種未知的東西離開身體時,身體便喪失活動能力,呼吸也停止,泰勒稱這種未知的東西為Anima。原始人推齲一切生長或活動之東西,甚如日月皆有Anima,然而近代宗教學家認為原始人未具這種抽象的推理能力,也未發現任何考古實證。

[編輯] 前萬物有靈論
前萬物有靈論又稱物活論,是馬雷特對萬物有靈論的修正,他認為原始人在產生「萬物有靈」之概念之時,先具備一種概念,就是認為整個世界是活的,故世界每件東西也是活的,並非以各物皆具有自己的獨立靈魂為前題,然而也未發現任何考古實證。

[編輯] 巫術論
巫術論由弗雷澤提出,他認為人類精神是由巫術發展到宗教再到科學,原始人認為巫術這一種準宗教現象可控制自然,原因不外乎是接觸律或相似律,即認為取得某東西的一部份作法可影響該物之全部,又或認為對該物之相似物作法可影響該物,但當人類不相信這種虛擬力量時,則轉移為對超自然存在物的撫慰和慈悲。

[編輯] 語言疾病學說
語言疾病學說由繆勒提出,他認為引起敬畏的對象逐漸被語言所掩蓋,並由於隱喻行為而最終與直接的知覺相分離。古代印歐語言抽象詞植少,當中某些概念性詞彙必須賦予人格化的聯繫,否則就無法運用,諸神最初只是自然現象的名字,後來從詞彙中人格化,造成實在感,神話由此誕生。
2007-03-17 3:31 am
伊斯蘭教(回教)D男人可以取好多個wife,但系所有wife刀要有同一GA化俞

E.G一個伊斯蘭教(回教)GA男人取左4個wife,佢去buy界子就要buy4隻

收錄日期: 2021-04-12 23: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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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316000051KK0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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