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聯名購買物業,樓契可分為 聯權 或 分權 兩種。
聯權業主 Joint Owner / Joint Tenant
俗稱生死契或長命契的業主。
每位業主的業權是相聯的,不能獨自出售。
而當其中一方去世時,其業權會轉給在生的聯權業主。
圖片參考:
http://www.rytc.com.hk/button23.jpg
分權業主 Co-owner / Tenant in Common
即每位業主的業權並不相聯,都是獨立的,可以出售的。
圖片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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