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法例沒有直接規定商業大廈不准居住.
不過《建築物條例》對商業和住用的建築物有不同的規定 (包括地積比率的上限, 通風和採光的要求, 走火通道和防火建築的規定, 給傷殘人士的進出途徑等), 將商業大廈全部或部份改作居住用途可能違反這些規定.
另外, 城規會按《城市規劃條例》制定的規劃大綱圖可能指明在該土地上作某些用途需先取得規劃許可, 若居住用途屬這一類而又未有申請, 便違反了《城市規劃條例》.
法例之外, 在商業大廈居住可能違反了地契條款和大廈公契.
你最先做的, 其實應是向大廈的管理處提出. 管理處有懷疑通常也會向有關部門投訴.
其次, 你可以向屋宇署投訴懷疑有人擅自更改樓宇的用途, 他們自會查明是否違反了《建築物條例》的規定.
另外, 你可以向地政總署投訴有人違反地契條款.
至於《城市規劃條例》方面, 該條例並無賦予規劃署直接的執法權, 所以投訴也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