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現代文明發達,科技不斷發展。醫學上的進步,不僅解決了大部分過去所無法克服的疾病,亦使人類的壽命獲得了延長。在生物科技突飛猛進的今日,長生不老恐怕也將不再是夢想。只是,當社會倫理、人類價值等命題面對科學所帶來的衝擊時,是否仍能屹立不搖,亦或者需做出適度的修正,皆是不容逃避的課題。
壹、胚胎幹細胞研究
幹細胞(stem cell),是指有能力發展成各種不同特殊功能或類型的動物細胞。在哺乳類動物身上,不論是從最早的胚胎時期,還是到成年期,都可以發現幹細胞;而不同的幹細胞,會形成各種特定的細胞型態(1)。
從早期的胚胎中單獨萃取出來幹細胞,才是所謂的胚胎幹細胞(embryonic stem, ES, cell)。人類的胚胎幹細胞是從生成時期未滿一週的受精卵中產生的。1998年底,由James Thomson 領導的the 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 developmental biologists團隊,則是全球第一個從人類胚胎中,將胚胎幹細胞單獨萃取並成功培育出造血先驅細胞的實驗機構(2)。
胚胎幹細胞的珍貴之處,在於其具有完全能力發展成一個完整生命個體所需之各式各樣不同的細胞組織(1)。也因此,胚胎幹細胞研究若成熟的話,未來將可被廣泛地應用在藥物的發明以及與細胞相關的疾病的治療上,例如:帕金森氏症(Parkinson’s disease)、阿茲海默症(Alzheimer’s disease)以及與心臟有關的疾病等(2)。
藉由培育出純粹而又特定型態的人類細胞,可以較為精確的檢測出藥品的化學成分對於細胞的作用是否真具有醫療的效果,以縮短實驗的流程。另外,胚胎幹細胞研究,亦對於進一步解決發育過程所產生的相關疾病有莫大的助益。瞭解早期胚胎的發生機轉,可避免或治療不正常的胚胎發育,並藉由藥物篩檢的方式,減少因藥物治療所引發的相關生育疾病(3)。
貳、與社會倫理的衝突
一、臍帶血的使用
如前所述,胚胎幹細胞研究若能成功,將對於整個醫療技術產生劃時代的影響。但是,因其必須由胚胎中取得,牽涉到許多倫理與道德的問題,因此,目前我國醫界逐漸流行新生兒臍帶血保存。臍帶血中含有大量的造血幹細胞,可以幫助許多病人恢復其血液與免疫系統的功能。臍帶血除具有現階段最容易取得之特性外,質、量最優的多能性幹細胞,亦能兼顧未來醫學發展的可能性,是目前疾病找出治療方法的折衷途徑(4)。
由於臍帶血具有以下幾項優點:1.相當純淨:尚未受到放射線、藥物、毒物、病菌等污染;2.細胞生命力強:臍帶血幹細胞產生新細胞的能力較骨髓內的幹細胞強;3.來源容易:臍帶血的取得較容易又不具傷害性;4.及時性:許多疾病的治療時效相當重要,臍帶血於出生時即以冷藏方式備用,可隨時取用;5.排斥性較低:以臍帶血做異體移植時,較少有排斥反應,發生移植物抗宿主疾病的程度亦較輕;6.感染性少:尤其與病人本身之周邊血相比較時;7.組織相容性(histocompatibility)較佳:兄弟姊妹間的臍帶血移植,合適機會可能達50%等。因此使得臍帶血應用的範圍更為寬廣,甚至逐漸取代骨髓移植與周邊血移植等治療方式(5)。
臍帶血移植主要應用於血液惡性疾病、先天代謝性遺傳和惡化腫瘤經化療、放射線治療後,病患恢復造血機能和免疫系統的重建。也由於臍帶血的收集對於產婦、嬰兒沒有任何危險,冷凍保存臍帶血細胞的技術也日益成熟,故有愈來愈多的家庭願意捐贈或以私人保存方式,將以往在生產後視為廢棄物處理丟棄的胎盤/臍帶,先行收集其中之血液並交由專業的機構和人員處理保存(6)。
目前台灣共有包括台大醫院合作的中華民國血液基金會、與新光醫院合作的和信治癌中心醫院以及慈濟骨髓中心三處公益臍帶血庫,但國內民營臍帶血銀行如雨後春筍般成立,且在其積極以網路、廣告看板大肆宣傳下,使得一般人產生保存臍帶血以備未來不時之需的概念,傾向設立個人的臍帶血庫而不願捐贈給公益臍帶血庫,並已逐漸威脅公益臍帶血庫的勸募(7),並由於這樣的臍帶血收集過於商業化,將使得臍帶血醫療易成為富人專屬之特權。
二、複製動物、複製器官與複製人
除了臍帶血研究外,目前全球進行胚胎幹細胞研究可能的胚胎來源有四:1.人工流產得到胚胎組織,2.人工生殖後擬銷毀的多餘胚胎,3.以體細胞轉植術所製造的人類胚胎或混種胚胎,4.為研究使用而由捐贈者精卵製造的胚胎 (8)。
所謂的複製(clone),是指藉由一個細胞、器官或是去氧核醣核酸(DNA)持續不斷的分化成另一個在基因型態上完全相同的細胞、器官或是去氧核醣核酸的一種過程(9,10)。
目前大家所著眼的「複製」則大多是放在「治療性複製」上。理論上,治療性複製將是人類疾病的「終極治療」,它將可提供不受排斥的細胞、組織與器官,治療種種的疾病。
所謂的「治療性複製」,包括了核移植、胚胎幹細胞製備(Preparation of human embryonic stem cell)及控制分化(control of differentiation)三個部分。目前這三部分都已有了初步成果,雖然離成功尚遠,但以人類過去科技發展的軌跡來看,既然可行性已獲得證實,則成功率與改進應指日可待(11)。
以人類而言,同卵雙胞胎具有一致的遺傳因素,發育過程也在同一子宮,但仍有許多特性不同。在發育的過程中,有太多的機率及外來的影響,所以相同的基因型(genotype)並不意味著表現型(phenotype)也一定相同。越來越多證據顯示,決定phenotype不只是genotype,卵細胞內細胞質的環境更是決定phenotype的重要因素;亦就是胚胎發育母方控制(maternal control of development)。當然,沒有兩個卵子的細胞質環境會完全一致,因此相同的genotype不能保證相同的phenotype是非常合理的(11)。
而複製動物則是把成年動物的一個細胞,植入一個已經拿掉基因物質的卵子。但事實上,沒有人知道卵子如何設定細胞的基因,並且,有愈來愈多證據顯示,要利用複製技術製造健康的動物,比原來預期的更為困難。由於複製作業整體的成功率不到3%(12)。許多專家認為這是各種複製災難的開始。複製動物尚且如此困難,在相關問題解決之前,複製人實不應輕易嘗試。
但,撇開複製技術的困難度不談,「複製」本身所帶來的社會倫理衝擊則更引人爭議。
三、何謂「生命」
首先,複製動物是否侵害到動物本身所具有的生命權的相關輿論正方興未艾。為了複製技術,而使得動物必須忍受不必要的痛苦是否真有必要?但另一方面來講,如果依此說法推論的話,目前為止為了人類醫療進步所做的所有動物試驗,恐怕也有重新評估的必要。
另外,前面所提及,大家目前著眼的「治療性複製」,事實上有一個極負爭論的重點:雖然現今許多國家都嚴格禁止複製人的研究,但為了醫療研究所複製的胚胎則有不同的標準。其是否意味著:因為醫療研究所產生的胚胎可以視為不具有生命,為了生殖研究所複製的胚胎才算是人呢?同樣的一個胚胎,是不是可以有不同的定義標準?
一個成功的複製胚胎的故事,其背後必定隱藏著許多個失敗的例子,這些實驗失敗的胚胎是否可以單純的將其視為研究的樣本呢(9)?
的確,胚胎幹細胞的研究已被醫界視為兵家必爭之地,在這種情況下,自然希望約束愈少愈好,但是,由於其涉及生命定義及來源,因此極負爭議,用可能發展成生命的受精卵做研究,也一再挑戰著宗教界、哲學家信仰的神經。
胚胎、生命的定義到底為何?從法律的角度而言,法律上對生命的定義,依據民法第六條為通說:出生採獨立呼吸說,死亡採腦死說;但為保護胎兒繼承權,依民法第七條,特別將胎兒保護提前規定胎兒,以將來非死產為限,關於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既已出生,採法定解除條件說。
也就是說,當胎兒有呼吸時,即認定其具有生命,而為了進一步保障胎兒的繼承權,在胎兒尚未出生前,只要將來沒有死產,就可以視為已經出生。
站在法律的觀點,胚胎並不具有生命,有呼吸能力的胎兒才能算是生命,但其卻與宗教界的看法相違背。站在宗教界的立場,當受精卵產生的那一剎那,就已經有生命的產生,胚胎擁有的權力應該和胎兒一樣,任何有機會發展成生命的胚胎都應該受到保護。
事實上,為了試管嬰兒就可以犧牲胚胎,為了維護個人自主選擇權就可以墮掉胎兒的墮胎合法化,若延續胚胎具有生命的概念,則這些又算什麼?胚胎幹細胞的改變若稱為違反自然,對抗疾病、基因工程的研究是否有繼續下去的必要?從極端的角度而言,利用醫學的力量延長壽命也是一種違反自然的作法。
也因此,一些傳統保守的道德觀念,如反墮胎合法化,反對干預自然、反對扮演上帝角色的觀點等,也使得在法理上可能不具異議的胚胎幹細胞研究,卻面臨了傳統道德價值觀的強烈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