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故早期的新聞「定義」,大都頗為言簡意賅。例如,唐初(西元七零五年左右),吾人之《新唐書》卻已點出新聞之功能說:「恨天下無書,以廣新聞。」又如,十七世紀初在英國出版之《希鼎字典》(Haydn's Dictionary),即解釋北(N)、東(E)、西(W)和南(S)四方所發生的事件,即為新聞,故「東西南北」,曾經多時為節目或欄目名稱。浪漫一點的尚且說,新聞就是新(New/Freshness/Newly happened),新聞不是舊聞,甚而說成係「新(New) 的總和(News)」。不過英文NEWS一字,係源自拉丁文之NEWES,作「如是我聞」,祇能表達新聞五湖四海屬性(天地間皆是新聞,新聞中另有天地),俾作茶餘飯後談興。
新聞原有階級聚焦性。無他焉,新聞成品內涵,往往在紀錄、運載與傳達一種攸關眾人生活資訊(故時至今日有所謂的「營生新聞」),則中古時期影響百姓至鉅、動見觀瞻的王室新聞,同一般百姓消息相比,自然成了注目焦點。我國古代之漢唐《邸報》,史家固稱之為斷爛朝報,即美洲新大陸新移民,在新大陸安頓之後,仍祇將英廷皇家貴族消息,方視為新聞。遲至十九世紀後期,有「報人中報人」之稱的美國著名報人丹納(Charles A. Dana),接掌《紐約太陽報》(New York Sun)後,為了急於甩脫這種疲態,才為新大陸報紙新聞,下了一個怪趣、但隨後百多年當中,經常令人掛在嘴邊的「定義」----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這一誤導性講法,不啻為往後聳動性、煽色腥新聞開了「法源」。其實除此之外,丹納曾經更強悍的說過,「新聞就要令得人拍案驚奇(exclai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