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對於私人訂立之契約有否保障?

2007-03-12 7:48 pm
我想同另一個人訂立一份私人o既契約, 內容並非任何房屋/金錢, 只係一D私人條件
如果咁樣有冇法律效力?
如果簽署o既時候需唔需要公證人?
條款上有有冇o野需要注意?
有冇其他事項(能保障雙方權利)需要注意?

回答 (2)

2007-03-12 11:22 pm
✔ 最佳答案
私人契約是一份合約, 受普通法下的合約法保障.
簽訂契約要注意一些事項:
1. 定立協議要有代價 (Consideration) 才是有效的合約. 定立普通合約不用見證人, 甚至口頭定立也有法律效力. 當然, 簽署書面合約或加入見證人對雙方較有保障.
2. 對代價的規定有一例外 - 以契約形式定立的合約 (contract executed by deed)可以沒有代價. 但簽約要有見證人 (witness), 形式上也要加封印 (contract under seal) 才有效. 若出現問題, 以契約形式定立的合約的法律追討期限 (limitation period) 也較一般合約長. (普通合約6年, 契約12年)
3. 合約的內容和條款並無特定規限, 只要合法便可. 不合法的條款不會有效, 甚至令整份合約失效. 當然, 根本不可能執行的協議不會有效.
4. 合約法是保障雙方, 所以立約要注意公平原則. 任何一方因受壓或被威逼 (duress), 誤導 (misrepresentation), 受了不適當的影響 (undue influence) 等而簽定的合約均可被判無效. 不平等的合約也可能會被認為是在這些情況下簽訂而被判無效.
5. 另要注意雙方在法律上是否有立約的能力 (capacity to entre into a contract).合約法會保障一些不適合立約的人/情況, 例如精神失常的人或在神智不清的情況下是無立約的能力, 所簽署的合約也是無效. 而合約對未成年人士 (未滿18歲) 不具約束力 (涉及生活必需品的合約除外), 所以他可以選擇取消合約的.
2007-03-12 8:43 pm
法律即人類在社會層次的規則,社會上人與人之間關係的規範,以正義為其存在的基礎,以國家的強制力為其實施的手段者。

關於一定範圍內社會問題的規則
由國家(地區)政權制定;國家強制力保障實行;
可以在司法機構被用作判斷案件的根據
應該公正,體現一定條件下的正義觀念。(條件不同,人們的正義觀念會不同。)

法律的目的

西方學者認為,人天生是自由的,但又需要一套法規以維持社會秩序,因此創立了法律,並建立了負責執行法律的公共機構(政府)。政府和人民在法律層面是對立的:政府的權力越大,人民的自由就越少。

立法

立法是指擁有立法權的國家機關,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制定法律法規的行為。


執法
執法是指執法部門按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的實施,維護法律次序,從而保持國家正常運行的行為。


司法
司法是一個國家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使法律規範轉化為現實的法律實踐。現代司法制度及原理主要是圍繞著審判權的行使、法院的職權及司法獨立的保障、法官制度及訴訟程序。廣義的司法,指與立法和行政相對的、通過適用具體法律規範解決糾紛的一種國家的專門活動。除法院以外的許多國家機關或機構也承擔著一定的司法功能。一個國家的司法系統,首先是由憲法和相關法律所確定的,但是,除了法定的司法機關外,往往還有據習慣或功能標準。


法制監督
法制監督是一切國家機關、政治或社會團體和公民對法制全部運行過程的合法性所進行的監察、制控和督導。


法律的解釋
法律解釋是指當法律條文有爭議時由誰負責去解釋和澄清。當代有兩大主流:「立法解釋」和「司法解釋」(中國大陸還有一種「行政解釋」,即由行政機關訂立的規則由該機關自行解釋。但行政機關能訂立的只是低層次的法律,不在討論之列)。「立法解釋」是指由訂立法律的立法機關解釋,一般只存在於大陸法系的國家(例如中國大陸);「司法解釋」是指由司法機關根據法律字面的含意去解釋,是普通法系國家普遍的做法。支持立法解釋的認為,由立法者解釋法律較能符合立法者的原意。支持司法解釋的認為,普通公民不是立法者,無法確切知道立法者的原意;而且法律往往是政治妥協的產物,所謂立法原意根本無法準確知道,因此他們只能按照法律的字面意義去遵守,要求他們遵守法律背後的原意是對他們不公平。
參考: me

收錄日期: 2021-04-15 19:44:2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312000051KK00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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