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顧人士問題

2007-03-11 8:56 pm
我依家接到個job,做廚房工作,顧用公司要求我要做自顧人士,咩係自顧人士。
要唔要自己買保險,供強積金,要唔要建立公司註冊?
如果同顧用公司發生糾紛,係唔係要去勞工處解決,定係要點?

回答 (1)

2007-03-11 11:19 pm
✔ 最佳答案
技術上而言,自顧人士就好似散工一樣,無任何福利,病假或有薪假期。
你同顧主沒有任何顧員,顧主関係,你當然要為自己買保險及MPF。

如果同顧用公司發生糾紛,係去勞工處解決, 理據上需然好似無關係,但事實上香港勞工法律是保護顧員,較弱的一方,無錢的一方。

我見过無數自人士,離職后反口而成功地去告公司,得到賠償,如代通知金,病假,等等無良人仕。

香港的勞工法不會只看自顧合约,而是看你的每星期的工時多少,及連續性工作日作長工處理。 另外還看你的返工時間自由度,控制權在那方等等 ......所以現今公司多採用短期合約型式‧以免糾紛。


收錄日期: 2021-04-20 18:3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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