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相信有神, 人及魔鬼都要負上的責任, 但神究竟要不要也要付上部份責任.
1. 神容許魔鬼存在, 製造出滿天神佛, 令人類不知或難分真偽.
2. 神如果一早消滅魔鬼, 人犯罪就無語可說, 咎由自取.
3. 今生的事應該今生處理, 有做錯的, 就應在今生內受罪, 不應在來世/死後受罪, 一樣還一樣, 這樣才是公平.
4. 其實神有沒有盡父親的責任教導每個人, 古語有云, 養不教, 父之過.
5. 神如果能清清楚楚向人表明或現身或用祂的大能, 表明祂就是神, 若人類都不信, 人類就抵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