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條款竟然是在合約中白紙黑字列明的!!)
請問顧主有犯強積金條例嗎?我能控告他嗎?...好像很難,因為他不是 欠供「顧主供款」... 是嗎?
更新1:
謝謝「幸運虎」的提醒,本人的顧主是在我的約滿酬金中先扣減每月替我供的「法定供款」(即我薪金的5%)
更新2:
本人的可惡顧主就是「醫院管理局」!! Additional question: 我可以控告那可惡的顧主(避交強積金)嗎??? .....我想......到最後我只會剩下一個丟飯碗的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