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據是否有限期?20分

2007-03-10 7:38 pm
借據是否有一定的限期,如果過了期豈不是追不到欠款?那欠銀行的欠款又有沒有限期呢?這兩種都有法例的根據嗎?
如果真的有限期,那又是多久呢?有請有法律常識的人回答,謝謝。

回答 (3)

2007-03-11 2:09 pm
✔ 最佳答案
借據和銀行欠款都是有期限的,因為兩者都是借款人和貸款人的合約關係,一般期限為6年,由借款到期日開始計算(註: 如果貸款沒有訂下到期日,便即視為當貸款人要求還款時即為到期日)。如果該欠款是在契據下(under seal or by deed)簽訂(例如擔保契據等),期限一般為12年。

時限條例 (Limitation Ordinance) 第4條 香港法例第347章

http://www.legislation.gov.hk
參考: Personal knowledge
2007-05-19 12:01 am
我都做過searching ... 法律好似大保障欠債人了...一句無錢還,官都迫唔到,而借據又有時限...真金白銀借出去,還來的只有空氣,,,
2007-03-11 2:30 am
借據有一定期限?欠銀行欠款有沒有限期?
不太明白你所指的是甚麼?

一般借據祗列明借貸了的數目,如無法償還,借據便成為借貸的證據,永久存在。
銀行欠款,是借貸人與銀行早已簽定還款期,如未能如期償還,銀行可酌情寬容,更長的期限給借貸人,直至清還所有借款。

收錄日期: 2021-04-29 18:30:4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310000051KK01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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