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梁成恩案
[編輯] 案發經過
2001年3月13日中午12時,梨木樹警署接到電話,一名自稱姓陳的男子投訴梨木樹邨松樹樓15樓一單位發出擾人的電視聲,並留下手機號碼。電單車巡警到場發現並無噪音問題,回電未能接觸投訴人後離開[1]。
2001年3月14日中午12時,荃灣警署報案室一個供內部使用、沒有錄音裝置的電話,接到一名自稱姓曾的男子投訴石圍角邨的音響噪音;由於石圍角邨屬梨木樹警區,值班警員遂轉告投訴人致電梨木樹警署[2]。中午12時05分,梨木樹警署接獲一名曾姓男子的電話,投訴石圍角邨「石桃樓A座552室」[3]有音響噪音。值日室警員按當值表,通知與梁成恩同屬梨木樹警區巡邏小隊第3隊的警員陳子坤前往[4]。
當日早上,梁成恩因為處理一宗襲擊案而需留在梨木樹警署替一名女證人錄取口供,並沒有出外巡邏,並且與陳子坤調換了午膳時段。剛在警署用膳,準備到石圍角邨為襲擊案錄取另一份口供的梁成恩,聽到同僚被召喚,就主動透過無線電通話器回應報案室:「是否有任務?」報案室警員重複了指示,當時身在警車的梁成恩決定接手,讓拍檔陳子坤可以原車回到警署午膳。10分鐘後,警車到達石圍角邨石翠樓巴士站,梁成恩與陳子坤有短暫的交談後分手,單獨上樓處理噪音投訴。
12時20分,梁成恩到達報案者所投訴的單位,但未有發現,於是以手機回覆報案室:「已到石桃樓552室,但聽不到有聲音,不如給報案人的手提電話,我直接聯絡他。」值班女警於是根據資料告知梁成恩該投訴人電話號碼。
圖片參考:
http://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zh/thumb/b/b0/Hkpolice_20010314.JPG/250px-Hkpolice_20010314.JPG
圖片參考:
http://zh.wikipedia.org/skins-1.5/common/images/magnify-clip.png
案發後警員持槍封鎖石桃樓現場,並逐一搜查離開大樓的人士
12時30分,警方收到居民報案,指在石桃樓B座發現一名警員躺臥在血泊中;其後又接到居民聽到槍聲的報案。控制中心立刻調派附近巡邏的警員前往支援及召救護員到場。當時已經返回梨木樹警署的陳子坤在槍房門口退還裝備收到有關訊息,意識到同僚出事,於是即時取回佩槍及子彈等裝備,自行乘搭的士趕赴現場。最先抵達現場的警員,發現梁成恩身中多槍,躺臥在五樓552室旁梯間的防煙門前,背部留下一片血泊,警帽及手提電話散落一地,並發現佩槍和快速上彈器(含六發子彈)失蹤,大為震驚,於是通知上級增援。由於不能排除兇徒仍逗留在石桃樓內的可能性,大派警員身穿避彈衣及頭盔,配備雷明登步槍、MP5衝鋒槍封鎖現場,所有離開大廈的住客,警員都以槍口對準,喝令轉身及舉手緩步走出,並逐一搜身檢查。當時到場的陳子坤由於沒有配備避彈衣,因此被指揮官拒絕准許上樓[5]。穿上防彈衣的救護員由多名持槍警員掩護下再次登樓重返現場。
12時38分,梨木樹分區第3巡邏小隊主管林蔭民督察抵達現場,發現身中五槍(分別擊中左肩膀、後頸左方、左胸腔下方、左眉骨及頭蓋骨中央[6])的梁成恩面部朝天,「左眼凹陷,面色蒼白,沒有呼吸」[7]。梁成恩其後被往送荃灣仁濟醫院搶救,下午1時41分證實死亡。
下午2時,警方破門進入遭投訴噪音的552室單位,證實空無一人,其後再破門搜查五個無人應門單位。警方並追查該投訴電話,證實由手機打出,並無正式登記機主。由於嘈音投訴證實虛報,而且警員槍袋有特別的防搶槍裝置,因此警方認為兇徒是存心佈局犯罪行兇,並可能是熟悉警方內部運作者所為。
[編輯] 蒐證及調查
由於沒有住戶目擊案發經過,警方必須依靠環境証據及科學鑑證技術蒐證。有住戶供稱,在兇案現場附近的545及547室外,案發時有3個可疑的白色垃圾膠袋。在聽到槍聲前,聞得有人在走廊拖行垃圾袋,懷疑是兇徒假扮清潔工人的道具。而鑑證人員在現場的門框、後樓梯位置發現血漬,偏偏在右邊一道防煙門卻不見血漬,因此估計當時兇手將右門打開,並埋伏在右門襲擊梁成恩,鑑證專家從門口及梁成恩的頸部套取到懷疑屬於兇手的衣物纖維[8]。在梁成恩身旁發現一個懷疑屬於兇手的口罩,法證專家則找到死者和一名不知名男子的DNA樣本[9]。
鑑證專家根據「血濺形態分析」(Bloodstain Pattern Analysis),推測梁成恩身中的5槍之中,其中3個中槍的位置離地面非常近,而且是近距離射擊所造成。根據梁成恩的頭部槍傷,不排除兇徒貼著死者頭皮射擊的可能性。軍械鑑證專家則指出,現場發現的全部子彈,均屬同一類的0.38口徑警方專用子彈,從子彈及碎片的「來福線」証實是同一支警槍發射,現在共開6槍,其中5槍擊中梁成恩[10][11]。此外,軍械鑑證亦証實梁成恩可能有接觸過佩槍,但由於梁成恩的雙手手掌及手背並沒有發現開槍後的遺留物料,因此証明梁成恩當日並未開火[12]。根據法醫的推斷,肯定梁成恩頭頂所中的是第一槍,亦是致命的一槍,懷疑梁成恩當時應是被人用武器或其他方式威脅蹲下或跪下,然後被人在頭頂開槍。梁成恩頭部中三槍倒地後,被人拉扯風褸衣領翻轉成向右側臥,再被人從背面開兩槍[13]。
[編輯] 事件影響
警員「單咇制」(單人巡邏)在悲劇發生後受到社會各界質疑。警方在事件發生後制訂指引,規定上樓巡邏的任務及晚上八時後警員必須雙人巡邏,其餘時間則由每區指揮官自行決定。梁成恩生前所屬的梨木樹警區,已全面實行「孖咇制」(雙人巡邏)。
事件後,警方亦改良報案室處理投訴的程序,當值人員須核實投訴人電話號碼正確,再由警察中央調配系統派員前往調查[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