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口頭協議都有約束力,根據勞工法例,僱主一定要出糧,在以下情況才可扣除僱員的工資:
1. 僱員缺勤,但只能扣除實際缺勤時間的工資;
2. 僱員因疏忽或失職而損壞或遺失僱主的貨品、設備或財產,每次只可按值扣除,但以不超過$ 300爲限。此外,在這些情況下扣除的工資總額,亦不得超過僱員該工資期所得工資的四分一;
3. 僱主預支或多付給僱員的工資,可按數扣除,但不得超過僱員該工資期工資的四分一;
4. 僱主供應給僱員的膳食及住宿費用,可按值扣除;
5. 若僱員以書面提出要求,僱主可在工資中扣除代僱員繳交的退休計劃、公積金計劃、離職金計劃、醫療福利計劃或儲蓄計劃的供款;
6. 僱主借給僱員的款項,但必須獲得僱員的書面同意;
7. 僱主根據任何法例的規定或獲法例授權,可扣除僱員的工資;
8. 僱主可以根據法院發出的扣押入息令從僱員的工資中扣除僱員尚未支付的贍養費。
至於你的個案,因是你辭職,你可能需要給代通知金。
如果在試用期內的首個月,無需代通知金。
如果無試用期,則需要依照協定的通知期,但不少過7天的代通知金。
你說是試工期,意思是不是你有試用期呢?那你便不用給代通知金了。換言之,僱主便需按你工作的日期出糧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