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問租約 ?! ( 加租 )

2007-03-10 11:20 am
業主今天(3月9日)提出加租. 租約是在2005年3月份簽 : 租期是由05年3月24日至07年3月23日. 租約內其中有一項條款 : 業主與租客有權於首12個月之租期完結時或完結後以兩個月之書面通知,通知對方取消此合約. ( 是否屬於一年死約, 一年生約, 並於生約生效期間要兩個月通知退租 ? )
如果我不接受加租, 要幾時遷出?

回答 (2)

2007-03-10 11:52 am
✔ 最佳答案
業主與租客有權於首12個月之租期完結時或完結後以兩個月之書面通知,通知對方取消此合約

依上句可理解一年死約, 一年生約,但生約多數寫明可加租的百分率(如不超過30%);
如果你不接受加租, 只需要通知他不接受加租,你也可反建議加少D或減租,拖番長D日子(拖吓拖吓順便睇吓市道),等佢正式通知你才計2個月通知期先走(最好叫佢書面通知,加份中止合約書大家簽番)
參考: 多年經驗
2007-03-10 11:25 am
兩個月收度通知書,,,走囉"


收錄日期: 2021-04-12 22:54:1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310000051KK00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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