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工傷索償 追討 .....

2007-03-10 5:40 am
2004年10月,我因為工傷而傷及右手兩隻手指而兩隻有部分需要切去,已於04年底申請 法援 ,公司也因為 疏忽(安全切施不足) 而被勞工署檢控!!去年中,勞工署已發放了 補償金 ,至於 疏忽賠償 (前僱主的保險公司負責賠償)仍在追討中!!!其實保險公司曾透過法援署向我提出 和解 ... 議價 !!!但奈何,對方不接受我提出的金額 ... 態度強硬 !!!!這次意外,令我失去了部分手指,會影響將來出外工作及個人的 自信 !!!我當然要追討一個合理的賠償!!!至今問題仍未解決,數日前,我再致電 法援署 ,他們告訴我由於對方不肯讓步,現諮詢大律師意見,是否利用法庭去追討,但整個司法程序可能需要兩至三年 ...... 案件未完 ... 令我擔心能取回多少賠償??? 會影響出外找工作,僱主對我 工傷索償 未完結而有所顧忌!!!(暫時要照顧 抱恙 的家人,不能工作)

回答 (1)

2007-03-10 7:19 am
✔ 最佳答案
睇完你的敘述,我都有好多地方唔多明解!

既然你已經獲得法律援助資格,就算你自己唔揀在冊律師,法援署都會指派律師給你,所有程序都會由委托律師幫你處理,為甚麼保險公司會直接聯絡法援署而不是聯絡你的律師呢?

既然勞工處已經對你前僱主作出檢控,若然已經罪成的話,即表示你這案件的勝數機會非常高,律師會根據你的情況去厘定賠償金額,包括痛苦、喪失工作能力、喪失興趣、精神抑鬱、外表、補品等等,絕不是憑空捏造,保險公司很少會如此強硬,因為若需交由法院判決,保險公司可能需要額外再支付你的律師費、大律師費和堂費,為數可能需要二三十萬或以上,保險公司係商業機構,怎會不懂得計這些數字呢!況且你有法援做後盾,你不需過份憂心吧!

至於訴訟時間方便,一般這類簡單的民事案件通常都會於十二個月內完成,除非某一方對法院判決不服進行上訴,否則絕不需要兩三年的!

最後,你於去年中已經收取工傷補償,即工傷個案已經完結,否則怎會開始進行疏忽訴訟,那你的前僱主還有甚麼顧忌?

收錄日期: 2021-04-19 16:19:0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309000051KK03903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