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睇完你的敘述,我都有好多地方唔多明解!
既然你已經獲得法律援助資格,就算你自己唔揀在冊律師,法援署都會指派律師給你,所有程序都會由委托律師幫你處理,為甚麼保險公司會直接聯絡法援署而不是聯絡你的律師呢?
既然勞工處已經對你前僱主作出檢控,若然已經罪成的話,即表示你這案件的勝數機會非常高,律師會根據你的情況去厘定賠償金額,包括痛苦、喪失工作能力、喪失興趣、精神抑鬱、外表、補品等等,絕不是憑空捏造,保險公司很少會如此強硬,因為若需交由法院判決,保險公司可能需要額外再支付你的律師費、大律師費和堂費,為數可能需要二三十萬或以上,保險公司係商業機構,怎會不懂得計這些數字呢!況且你有法援做後盾,你不需過份憂心吧!
至於訴訟時間方便,一般這類簡單的民事案件通常都會於十二個月內完成,除非某一方對法院判決不服進行上訴,否則絕不需要兩三年的!
最後,你於去年中已經收取工傷補償,即工傷個案已經完結,否則怎會開始進行疏忽訴訟,那你的前僱主還有甚麼顧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