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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安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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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日本軍的中國慰安婦
慰安婦是日本軍隊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征招的隨軍妓女和被強迫為日軍提供性服務的女性,大部分慰安婦來自日本、台灣、韓國、滿洲國、中國本土,也有部分琉球、東南亞女性。
目錄[隐藏]
1 制度
2 慰安婦訴訟案大事記要
3 道歉與賠償之路
4 相關條目
5 相關書目
6 外部連結
6.1 相關網站
6.2 新聞報導
[編輯] 制度
「慰安婦」制度是二戰期間日本政府大規模、有組織征招婦女充當日軍隨軍妓女的制度。在這一制度下,全世界有數十萬婦女被日軍征為軍妓。一般認為日本慰安婦是出於自願,而其他地區的慰安婦大都是被迫的。朝鮮中央通訊社主張朝鮮人的「慰安婦」有二十萬人,上海師範大學教授蘇智良也主張中國人的「慰安婦」有二十萬人,但兩者都數據來源不明。
隨軍慰安婦所以成為制度,其原因要推至1932年1月中國的上海事變以後。上海事變中,日本軍隊強姦中國婦女的事不斷的發生,1937年12月,日軍進佔南京之後隨之而起的是屠殺、強姦的事不斷,不僅造成中國人更強烈的反日意識,為此國際輿論也對日本施以強烈譴責。換言之,在軍隊的性需求是不可避免的前題下,為避免日本帝國軍隊在侵略戰爭中強姦被侵略地區婦女,引發更激烈的反抗,日本軍國主義政府必須提供一種「性的慰安設備」使士兵得以發洩性慾。
慰安婦制度的提出,是為了減少因強姦而帶來的性病問題。在戰爭後期,由於人手緊缺,很多慰安婦也承擔起護士等支援工作。
2007年3月5日,南韓釜山外國語大學教授金文吉公開日本駐中國上海領事館警官田島周萍於1937年12月21日發給長崎水上警察署的公文《有關為皇軍官兵徵調慰安婦委託文件》,記錄當時日本為廣泛動員慰安婦,領事館、憲兵隊、陸軍武官室等單位分工縝密:日本領事館簽發營業執照給慰安所,對慰安婦被運抵各港口時提供方便;日本憲兵隊負責將慰安婦運送至慰安所,及保護慰安婦營業者和慰安所的安全;日本陸軍武官室負責闢建慰安所、檢診慰安婦等工作。該文件指稱:「經各個有關部門深入研究及與(上海)總領事館、陸軍武官室、憲兵隊協商結果,為提升皇軍士氣,決定在各戰線設置慰安所。……根據此決定,正在日本和朝鮮徵召慰安婦。凡持有相關證件的人員,務必保障其順利搭乘船隻前往目的地。」
[編輯] 慰安婦訴訟案大事記要
1992年2月8日,台灣婦女救援基金會透過發掘史料證明台灣慰安婦之存在,2月22日設立全國申訴專線,2月26日首位台籍慰安婦出面申訴,8月9日三名台籍慰安婦舉行半公開記者會控訴日本政府,要求道歉及賠償。基金會除發表系列文章,召開記者會聲援慰安婦嚮日本求償,並開始要求中華民國內政部對慰安婦展開生活補助、醫療救助、關懷輔導等服務。
1996年2月6日,中華民國外交部發表聲明,要求日本政府受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之建議,對慰安婦提出一次給付的個人賠償。8月10日及8月16日,基金會舉行「要尊嚴,不要施捨」記者會,揭穿國民基金所散播之不實訊息:「日方將賠償各國慰安婦五百萬元日幣,其中二百萬由國民基金支付,三百萬元由政府支付」,並發起國內募款活動。12月11日,正式遞交150位立法委員致首相及參眾議院之連署函,請日本政府儘速制定特別法,以解決台籍慰安婦問題。
1997年5月23日,放映馬英九先生、葛雨琴委員以及王清峰律師三人合力拍攝的台灣首支慰安婦公益廣告。8月31日,李敖義賣百件珍藏,義助慰安婦,所得款項用於救助所有拒領日本民間賠償金的慰安婦每位50萬新台幣。
1998年2月,慰安婦記錄片田野調查作業開始,9月由楊家雲導演的紀錄片「阿嬤的秘密----台籍慰安婦的故事」首映記者會,該片入圍日本山形紀錄片雙年展,並獲得1998年第35屆金馬獎最佳紀錄片。12月「對日訴訟開步走」-台籍慰安婦日本義務律師團來台。
1999年,赴南韓漢城參加2000年女性審判戰犯國際法庭籌備會議,8月17日在東京地方法院遞訴狀,正式控告日本政府。9月14日,於台北中央研究院舉行東京大審最後一次籌備會,會集各國學者專家,共同討論訴狀,受害者證詞,為公元2000年的審判做準備。
2000年12月8日,2000年女性國際戰犯審判(東京大審)於日本東京舉行。是為給日本政府壓力,使其承認罪行,對受害者謝罪與賠償。
2001年1月,李碧華所著《煙花三月》一書舉行義賣,該書記錄中國慰安婦袁竹林的故事。9月25日,東京法庭開庭詰問四位代表台灣出庭的慰安婦,過程中阿嬤詳細應答某些較為個人的問題,令阿嬤及眾人哽咽鼻酸。日本國內支援團體為阿嬤加油打氣。
2002年2月9日,一位慰安婦阿嬤過世。4月29日,台灣慰安婦前往日本交流協會遞交抗議信,抗議台灣慰安婦求償運動十年,日本政府迄今仍不願面對慰安婦問題。12月5日,「日軍慰安婦口述歷史」計畫開始。12月13日,赴日本東京參加日軍慰安婦人權運動者松井女士告別式。
2003年3月11至13日,東京高等法院第一次開庭。
2004年1月25日,台灣慰安婦紀念館籌備小組第一次預備會議。2月9日台灣慰安婦對日訴訟東京高等法院宣判。
2005年出版《鐵盒裡的青春-台籍慰安婦的故事》。2006年出版《沈默的傷痕--日軍慰安婦歷史影像書》、《阿嬤的臉--台灣慰安婦倖存者影像紀錄》、《阿嬤的故事袋:老年‧創傷‧身心療癒》。
[編輯] 道歉與賠償之路
1993年8月4日,由於有日本記者發現一份日軍文件顯示日軍曾經直接參與營運慰安所,日本內閣官房長官河野洋平未經國會批准,即承認日軍在二戰期間強徵慰安婦,史稱「慰安婦関係調査結果発表に関する河野內閣官房長官談話」,簡稱「河野談話」。
1995年7月,日本首相村山富市倡議成立亞洲婦女基金會,通過民間募款和政府資助的形式,向慰安婦支付約500萬日元的賠償金。但是在該基金會的賠償計劃公佈後,由於賠償條款規定慰安婦「若接受賠償,則放棄控告日本政府的權利」,因此遭到各國慰安婦的強烈抗議,也遭到韓國、中國大陸、臺灣等地輿論與政府的猛烈抨擊,稱這是日本政府迴避國家賠償的措施,目的是讓日本擺脫國家賠償問題,從而有利於日本成為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的常任理事國。大多數慰安婦拒絕領取賠償金。韓國的眾多民間團體發起募捐活動,向每位拒領賠償金的慰安婦支付相同數目的金額。由於遭到各國的抵制,亞洲婦女基金會於2002年5月停止運作,一共只有266人申請補償。
2001年10月15日,日本首相小泉純一郎表示,對於慰安婦所遭受的「難以估計的痛苦」,感到「悔恨及自責」。
2007年2月18日,日本外務大臣麻生太郎指稱美國眾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討論中的《慰安婦問題決議案》是「無事證,也不具法律約束力。」該決議案是由日裔美國眾議員本田馬克(民主黨籍,加州)與華裔美國眾議員吳振偉(民主黨籍,俄勒岡州)等六人提案,要求日本政府承認二戰期間強迫各國女子當慰安婦,並向受難者致歉。
2007年3月1日,日本首相安倍晉三表示,當年日軍「強迫亞洲婦女充當慰安婦」之說「缺乏證據」;同日,本田馬克強調,日本不應再玷污自己的名譽,而應儘快、義不容辭地就歷史事實道歉,以進一步確立日本的自由民主國家形象。3月5日,安倍晉三在日本參議院預算委員會會議上備詢時重申,基本上遵循河野洋平向慰安婦道歉和反省的立場,但「美國國會決議案(按:即《慰安婦問題決議案》)未根據客觀事實。即使通過決議,我們也不會道歉。」同日,日本民主黨參議院黨團幹事長小川敏夫斥責,安倍晉三的言論會破壞日本支持人權的形象,並損害日本國際信用。3月6日,針對安倍晉三表示不再為慰安婦問題道歉一事,中華民國外交部表達嚴正抗議,並表示深感遺憾,呼籲日本政府應以誠意對受害人正式道歉及賠償。3月8日,安倍晉三宣佈,他有意讓自民黨重新調查日本政府在慰安婦問題中所扮演的角色,同時將慰安婦議題受到矚目的原因歸咎於美國媒體的炒作。
[編輯] 相關條目
萬愛花
袁竹林
慰安所
王清峰
楊家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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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相關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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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紙的慰安婦募集廣告
婦女救援基金會(1998)。《阿媽的秘密:台籍慰安婦的故事紀錄片》,台北:婦女救援基金會。
婦女救援基金會(1999)。《台灣慰安婦報告》,台北:婦女救援基金會。
李碧華(2001)。《煙花三月》,台北:臉譜出版社。
陳慶港(2005)。《血痛:26個慰安婦的控訴》,北京:北京出版社。ISBN 7200061034
婦女救援基金會採訪記錄,夏珍改寫(2005)。《鐵盒裡的青春:台籍慰安婦的故事》,台北:天下文化。鐵盒裡的青春
婦女救援基金會賴採兒、吳慧玲、游茹棻(2006)。《沈默的傷痕:日軍慰安婦歷史影像書》,台北:商周出版社。沈默的傷痕
矢嶋宰、沈君帆、黃子明攝影(2006)。《阿嬤的臉:台灣慰安婦倖存者影像紀錄》,台北:婦女救援基金會。阿嬤的臉
婦女救援基金會(2006)。《阿嬤的故事袋:老年‧創傷‧身心療癒》,台北:張老師文化出版社。阿嬤的故事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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