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強積金基本要65歲先可以取回,但遇到以下情況可以提前領回:
提早退休:年滿60歲並作出法定聲明,表示已永久終止就業;
永久離開香港:必須出示已獲准在外地永久居住的證據;
死亡:提供有的死亡證明,權益由合法的遺產代理人提取;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必須提供由註冊醫生發出的證明;及
小額結餘帳戶:所保存的累算權益總額不超過5,000元,並乎合以其中一項條件 -
- 無意在可見的將來成為受僱或自僱人士;
- 在緊接提交申索前的1年內沒有支付供款;或
- 沒有任何累算權益保存在其他強積金計劃內。
理論上領取了強積金便當退休論,當然香港是尋工作自由度大的地方,有些人退休了一段時間也可以「復出」再當工作。
如要申請領回強積金,需要致函到「強積金管理局」,陳述要求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