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一份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公文
講真的.現在頭很亂.公文上的內容有看沒有懂
而且認識我先生到現在3年多.他父母好像有計畫的把負債丟給我先生 ..3年多來大大小小的事讓我筋疲力盡.
他父親用我先生的名字開公司.賺錢他拿去.稅金我們繳
他母親用我先生名字向銀行借款.愛還就還.不還我們也拿她沒辦法
兩個老的有錢就拿給大哥買車.創業.買房子
總之就是好的有利益的事都是他們.要擔保要借款要還款都是我先生
86年10月他母親買了一間房子登記大哥名下.向銀行貸款167萬.擔保人他們要我先生簽..到93年12月的貸款他母親都有繳.後來大哥做生意出問題.他母親為了全力挺他(將家理所有現金全給大哥)..房貸也不繳了
我先生不止一次打電話與她母親懇求.要她念在母子一場.請大哥出面與銀行協商.但他母親表示不可能.就是要大哥能躲多遠就躲多遠
我想請問就目前已收到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公文.以他大哥不肯出面情形下.接下來我們兩夫妻到底要如何處理.法院跟銀行接下來會對我們有什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