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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鬼”,一個詞典里查不到的詞語,一個內地人聽不懂的詞語。
在香港,“走鬼”几乎家喻戶曉,几十年前,它是流動小販違法擺賣時,逃避執法人員抓罰而相互招呼走脫的暗語,后來被人們當作無牌流動小販的代名詞。事實上,香港的“走鬼”已成為一個特殊的零售市場,直接影響著部分市民的生活。在一些地區“走鬼”更成為一道特殊的風景線。
“走鬼”始于三、四十年代
香港什么時候開始有了“走鬼”這一名詞呢?港九新界販商社團聯合會主席林貴昌回憶說,他已經入行40多年,在他入行時人們已經開始叫“走鬼”,起碼也有四、五十年歷史了。
他說,聽前輩講,早在三、四十年代,香港經濟不景氣,沒有制造業,也沒有街市(菜市場)及大型百貨商場,卻有大批內地移民來香港謀生。當中許多人都是來自廣東鄉下,他們沒有文化也沒有一技之長,為了養家糊口惟有跟著已經做開小販的同鄉或親戚朋友做小販。因為當時港英政府對小商販還沒有一個監管機構及完善的管理措施,所以就造成滿街小商、通巷小販的局面,難免對市容與交通有所影響。當時的港英政府就以維持治安為名,對小商販開始橫加打擊,采取一律不准在街頭擺賣的政策。規定:凡在街頭擺賣,一旦被警察抓住,輕者打罵并沒收貨品,重者罰款或坐監。
香港三、四十年代許多雇佣警察來自印度與巴基斯坦,這些印巴人長相明顯有別于華人,有的還是紅毛混血兒,所以香港人稱他們為“紅毛鬼”。由于民族不同,語言不同,他們對做小商販的華人自然沒有什么感情,執起法來特別嚴厲,一點情面也不給,每每抓到小商販非踢即打特別凶殘,所以那時的小商販很害怕這些紅毛警察。每當紅毛警察一出現,第一個見到的小販便大喊:“紅毛鬼來了,快走哇!”,聽到喊聲,其它小販就即刻抄起貨品一哄而散。久而久之,為了簡單易喊,便改為“走哇,鬼來了!”及后來的“走鬼呀!”。
到了七、八十年代,香港的經濟開始復蘇,小商販也得到了管理,許多小商販得到安置在指定的地點或街市。那些無牌流動小販在一些市民心目中,開始有了負面的印象,于是,“走鬼”除在業內繼續被用作躲避執法者逃跑的用語外,慢慢還被人們當作行業的代名詞及無牌流動小販的統稱,多少也帶出了對他們非法擺賣行為的不滿。
10萬“走鬼”鬧香江
香港的“走鬼”一族始于上個世紀三、四十年代,至今已歷時七十多年,而頂盛時期是在上世紀的六、七十年代。據業內前輩講述,那時正值內地搞“文化大革命”,許多內地人偷渡來港,令香港人口突然暴漲。由于當時香港經濟剛剛起步,很難一下子吸收這么多勞動力,逼使這些人走上街頭做小販。當時香港几乎通街都是小商販,搞到政府都束手無策,往往是抓了一批又一批,差佬(警察)顧到西街顧不到東街,結果還是法不治眾,政府也只有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據說高峰期全港共有10多萬小商販活躍于港、九、新界各區。
隨著香港經濟的不斷好轉,七十年代初,港英政府開始對小商販實行統一管理。市政署成立了小商販管理事務大隊,并撥款在各區建立街市及小販專賣區,供小商販使用。這樣以前的流動小販便被“招安”入住了街市及專賣區,并給他們發了營業牌照。而小商販自己也于一九五九年成立了類似工會的小商販互助組(港九新界販商社團聯合會前身),以保障自身利益。時至今日,香港還有多少持牌及無牌流動小販呢?據香港市政署小販管理事務隊一位負責人透露,從一九八五年起,香港的持牌及無牌小販開始下降,一九八五年有三萬左右持牌及無牌小販,以后每年以一千左右的數字減少,到一九九三年只剩下12,179個持牌小販。當然該數字并不能客觀反映香港小販的真實數字,因為政府從八十年代起基本上停止了發牌,所以仍有大批無牌小販存在,但相對六、七十年代已經少了好多。
一九九七年一場金融風暴,令到香港經濟急劇下滑,失業人口再次上升,促使無牌小販重新抬頭。由于政府不再發牌,新增加的小販大多為無牌流動小販。截止目前,全港大約有有牌、無牌小販二萬多個(不包括街市租鋪經營的商販),其中無牌小販大概保持在5,000個左右。
無牌小販多“請標”經營
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而且對交通及街道市容的管理一向嚴格,怎么可以允許這么多無牌小販在街頭流動經營呢?
林貴昌先生指出,香港原本就沒有牌照給小商販,五十年代才開始發牌,但到了七十年代中以整頓及監管為由,在港島北角的春秧街、銅鑼灣的渣甸街、,中環的石板街、利源東街及利源西街、灣仔的石水渠街、太原街,九龍旺角的通菜街(俗稱女人街)以及新界荃灣的海霸街等都先后開設了小販區,凡有牌小販只要交出牌照就可以一次獲3萬元補貼后,進入小販區做固定小販,這樣大部分小販便被“招安”到了小販設置區。但仍有800多人不愿“招安”,仍然做合法“游擊隊員”,這部分人大多為老年人。政府規定,持牌人可以讓直系親屬繼承牌照繼續持牌營業,但不可以轉讓他人或變賣。
香港目前真正有牌的流動小販只有七、八百人,但出現在港九、新界各區街頭的流動小販遠不止這么多,那几倍于有牌小販的無牌小販,又是如何在這個法治社會中生存呢?據業內人士透露,香港雖然是個法治很強的社會,但再嚴格的法治也有縫隙,香港人叫法律旯(法律漏洞)。比如,香港政府規定,無牌小販如果在街頭擺賣,一旦被小販管理事務隊抓到,只要身邊有一個有牌小販承認無牌小販擺賣的貨品是他的,而無牌小販只等于替他打工,執法人員就不能夠拉(逮走的意思)他及充公貨品。有了這個規定,許多無牌小販便尋找一個有牌小販一起出街擺賣,香港人叫找一個大佬“罩著做”。當然,找人罩是有償的,一般一個月無牌小販要給有牌小販五、六百元,但是有牌小販不可以罩太多,一次最多不可以超過二個,業內行話叫做“請標”。
“走鬼”有功亦有過
香港人對“走鬼一族”可謂又愛又恨。愛者,是因為小販擺賣的地方大多集中在上班一族上下班及午膳經過的地方,如地鐵站出入口,碼頭及巴士站,以及行人天橋上。對于時間就是金錢的上班一族無疑提供了一個非常方便的購物機會,加上小販出售的貨都是直銷價,又不需租金,所以相對商店的貨便宜很多,價格便宜,又就腳,自然受歡迎。
林貴昌在談到小商販的功與過時表示,無論是持牌小販還是無牌小販,對于解決市民的就業問題、活躍市場經濟、促進商品流通、方便市民生活等方面都起到一定作用。另外,小販還有抑制市場物價的作用。他還特別強調,五、六十年代以前,香港的國貨很少,小販通過地下渠道將大量國貨運來香港出售,所以在推廣銷售國貨方面小販是立過大功的。他亦指出,流動小販有時隨意街頭擺賣也帶來諸如阻街、影響交通等負面因素,擺賣小吃的小販除食品不干淨外,還會搞污濁周圍環境。另外,一些不法小販還常常販賣一些翻版影碟、手袋、名牌服裝等,所以幫襯無牌小販一定要“睇真□”。
香港雖然是個西化程度很高的城市,但為什么小販尤其是無牌小販屢禁不止呢?主要原因有:1. 香港商鋪租金貴,一般人租不起。2.服務時間彈性大,自由,可兼顧家庭。3.現金買賣稅務局無法掌握收入,所以不用交稅。4.工廠內遷,文化低人士找工難。5. 獲利高。由于既不需交稅,又不用租金,只要拿到批發甚至出廠價貨物,便可發一筆,一般小販一天都可以賺到4、5百塊,強過打工。
“水餃皇后”、律政司長出身“走鬼”
常言道“山溝出鳳凰,平民出宰相”,香港是個典型的“英雄不問出身,貴賤都是常人”的公平社會。人們佩服的是勤奮、肯干,而不是出身貴賤。在這樣的環境中,走出了許多成功人士,包括小販群體。被稱為“水餃皇后”的臧姑娘──臧健和女士就是從做無牌小販開始的。
臧姑娘八十年代帶著兩個幼小的女兒來香港定居。由于語言、文化等障礙,加上打工時扭傷了腰,曾是青島某醫院資深護士的她,卻找不到一份象樣的工作。后來在街坊的啟發下,帶上女兒推上小車在灣仔碼頭做起了賣水餃的無牌小販。由于她包的水餃好吃、干淨,加上熱情的服務,小生意特別興隆,但也引起執法人員的注視,時不時趕她走,抄她的貨。可她賣的水餃確實又好吃又便宜,人們一來不舍得美食,二來看見她們母女可憐,所以周圍的人包括巴士司機都給她們通風報信。
后來一間日本公司超級市場看中她的產品有銷售潛力,首次將她的水餃引進超市。香港本地几間超市見賣的好也開始進貨,隨著市場的擴大,她辦起了加工廠,并自己開設了門市部。再后來與世界最大的面食公司Haagen.Dazs合作,在上海、北京、廣州、南京等地先后開辦了加工廠,現在她創辦的“灣仔碼頭水餃”已經成為國際品牌。臧姑娘的成功亦得到國際認可,二○○六年獲得第四屆“世界杰出女企業家”大獎,同年更獲得“世界杰出華人獎”殊榮,并同時獲美國哈姆斯頓大學頒授榮譽博士學位。
另一個從小販族群中走出來的名人,便是被人們稱為“出身寒微”的新任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年輕司長黃仁龍。黃仁龍祖籍廣東潮州,是家中長子。父親早年是牛奶公司雇佣小販,專在半山區及銅鑼灣一帶賣雪糕、氣水。少年黃仁龍也經常在課余及假期幫父親做小販行賣,所以對草根階層的市民生活非常了解。因為有此經歷,他雖然留學英國劍橋大學,38歲已成為大律師,但他的親民作風始終沒有改變過。因此也有人稱他為“小巷中走出的大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