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解之迷!? 不解之迷!?

2007-03-09 12:26 am
我朋友的母親, 被街上凹陷、印有"煤氣公司"字樣的沙井絆倒, 引致身體受傷。幾日後, 他再到該地拍照找證據, 打算向路政署申請其疏忽引致的意外賠償, 但卻發現該沙井已被英泥填平及舖了新街磚。於是, 他向煤氣公司及路政署查問, 希望知道邊間公司曾派人去填補沙井, 卻得到兩間公司同樣的回覆:"我們沒有在意外發生日子的前後, 於該處進行維修工程或修補"。究竟是誰去補了那個導致他人身體受傷的沙井? 真抵死!

問題是: 若然上述單位都不願承認負任, 那麼我們這班小巿民還可向誰投訴伸寃? 區議員? 老天爺?

最後, 只想提提大家, 任何意外而涉及申請賠償, 應第一時間用相機或手機拍下證據, 向有關部門追討。請君平安!

回答 (1)

2007-03-09 6:53 am
✔ 最佳答案
當然唔係啦,就算你用手機或相機影相又如何,你要向呢類大機構訴訟,相片係唔足夠,人家一大班律師等住打官司,相片根本唔成證物!
若在公眾地方意外受傷,無論街邊、商場或公園,最好就即時報警,又或call白車,祇要有呢類公營單位記錄至可以有機會要求賠償!

你描述這個個案,如果當時有報警或叫救傷車送院,證明傷者當時於現場受傷的話,都還可以委託律師去信政府部門查核資料,否則就算天皇都幫你唔到囉!

2007-03-10 00:35:49 補充:
如果有警方記錄,當然可以循民事訴訟追討人身傷害賠償,但呢類個案最好申請法援,祇要法援肯批通常對方都會主動要求和解,記得叫你朋友保留一切有關呢次意外的文件!另外一提,填寫法援申請表要重點寫明責任理據,唔識再問啦!

2007-03-15 09:54:12 補充:
申請法援的確需要通過資產和案情審查,援助計劃的資產上限係:$ 158300,輔助計劃的資產上限係:$ 439800。如果法援署肯批個援助資格,就表示這個個案有很大的勝算機會,就算敗訴最終亦由法援署支付所有費用;另外於審查時亦是由法援署去信其他部門提取資料,你不用過份擔心。

2007-03-15 09:54:50 補充:
但若然你要追討的賠償低於五萬元以下,那祇能透過小額錢債審裁署追討,且雙方均不得委托律師應訊,所以一切資料證據均要由你自己準備,除了送院和住院記錄,你還需要去信路政署要求提供當天路段的工程記錄,證明事發時的路面情況,但你要齊集這類資料可能需時兩至三個月的時間!證據是否足夠現階段無法下定論,需要詳盡資料才能作出評估!

收錄日期: 2021-04-12 02:07:1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308000051KK02033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