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賽資格
歐洲聯賽冠軍盃的參賽名額是按照歐洲足協所設定的一套計分制度排列出歐洲各聯賽水準,以過去五年內各聯賽球會在各項國際或歐洲賽事上的表現加以指數計算,並據此分配名額。目前西甲、意甲、英超以及德甲和法甲這樣的水準比較高的聯賽,這些聯賽的前兩名可直接獲得參加資格。西甲、意甲和英超三個聯賽的第三、四名需要參加每賽季初舉行的外圍賽,而德甲和法甲的就只有第三名可以參加外圍賽(截至2005年)。而其他級別較低的聯賽則只有一個直接參賽的名額,甚至只有一個參加外圍賽的名額,而有些新興足球國家的冠軍球隊可能要靠在要求較低的歐洲足協盃取得理想成績以提升指數來取得分配參賽席位的資格
分數計算
在歐洲冠軍聯賽和聯盟杯中,每勝一場記2分,平一場記1分。對於冠軍聯賽,自2004/2005賽季起,每個晉級小組賽的球隊可得到3分的獎勵分,晉級八分之一決賽、四分之一決賽、半決賽和決賽也各有1個獎勵分。在聯盟杯中,晉級四分之一決賽、半決賽和決賽可獲得1個獎勵分。在兩個歐洲的杯賽的資格賽中,所有分數減半,即獲勝記1分,平局0.5分。
說明:
在國際托托杯(UEFA Intertoto Cup)中取得的成績不記入評分。
若比賽通過互射點球決出勝負,則分數按加時賽結束時記錄,點球的結果不記入評分。
每個賽季每個聯賽的所有俱樂部在兩個歐洲的杯賽的得分相加後除以這個聯賽參加這兩個杯賽的俱樂部的個數,即得到此聯賽在該賽季的「國家評分」係數,表明了這個聯賽的俱樂部在歐洲賽場的平均強弱。而五年評分則是近五個賽季的得分總和。
「俱樂部評分」則為國家評分的三分之一加上這個俱樂部在最近五年中獲得的評分。資格賽中的得分不被記入。
評分的應用
國家的五年評分決定了隔年後該足協參加歐洲冠軍杯、歐洲聯盟杯和國際托托杯的名額和開始位置(如2006年的評分排行決定2007-2008賽季的席位,而非2006-2007賽季)。以下為2007/2008賽季冠軍聯賽和聯盟杯的
名額分配:
排名
冠軍聯賽席位
冠軍聯賽資格賽
聯盟杯席位
聯盟杯資格賽
1-3
冠亞軍
第3,4名(第三輪)
第5,6名和杯賽冠軍
4-6
冠亞軍
第3名(第三輪)
第4,5名和杯賽冠軍
7-8
冠軍
亞軍(第三輪)
第3-5名和杯賽冠軍
9
冠軍
亞軍(第三輪)
杯賽冠軍
第3名(第二輪)
10-13
冠軍(第三輪)和亞軍(第二輪)
杯賽冠軍
第3名(第二輪)
14-15
冠軍(第三輪)和亞軍(第二輪)
第3名和杯賽冠軍(第二輪)
16-17
冠軍(第二輪)
亞軍、第3名和杯賽冠軍(第二輪)
18
冠軍(第二輪)
亞軍、杯賽冠軍(第二輪)和第3名(第一輪)
19-21
冠軍(第二輪)
亞軍、第3名和杯賽冠軍(第一輪)
22-25
冠軍(第二輪)
亞軍和杯賽冠軍(第一輪)
26-50(除列支敦斯登)
冠軍(第一輪)
亞軍和杯賽冠軍(第一輪)
列支敦斯登
杯賽冠軍(第一輪)
安道爾和聖馬利諾
冠軍(第一輪)
除此之外,冠軍聯賽和聯盟杯衛冕冠軍分別均可直接進入小組賽。若冠軍聯賽衛冕冠軍所在足協具有兩個或以上冠軍聯賽(含資格賽)席位,且衛冕冠軍已從其所在足協內具備參賽資格時,五年評分第10名足協遞補直接獲得一個冠軍聯賽小組賽資格,第16名足協遞補直接獲得第三輪冠軍聯賽小組賽資格,餘者類推。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6%AD%90%E6%B4%B2%E8%B6%B3%E8%81%AF%E4%BA%94%E5%B9%B4%E8%A9%95%E5%88%86&variant=zh-hk
2007-03-14 18:56:43 補充:
死9喱,正係識得做票,贏得咁唔光彩,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