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通知期
4月9日是紅日, 1個月辭職通知期即應3月10日比辭職信,但公司3月10日是假期, 我可否3月9日比辭職信, 但寫明計算日期係3月10日開始 ?
因為我公司曾經計少一日人工比之前一個同事, 就係呢個情況, 所以我想知勞公法係點講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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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佳答案
你應該在辭職信上寫明effective from 10 April 2007,公司就計算人工到4月9日至。辭職信可早過一個月前比,即是你可以在3月9日比,如果你在3月12日比,公司有權說你沒有一個月的通知期,可以扣你人工or做多兩日先走。
第八章:終止僱傭合約
終止僱傭合約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
僱主或僱員在終止僱傭合約時,須給予對方適當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如果合約是連續性合約,所需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如下:
通知期
代通知金
試用期內的首個月
無需通知期
無需代通知金
僱傭合約有明確規定
依照協定的通知期,但不少過7天
相等於通知期內僱員可賺取的工資
在試用期內
試用期內的第一個月後
僱傭合約無明確規定
不少過7天通知
不少過7天工資
僱傭合約有明確規定
依照協定的通知期,但不少過7天
相等於通知期內僱員可賺取的工資
無試用期/ 在試用期之後
僱傭合約無明確規定
不少過1個月通知
不少過1個月工資
注意:
有薪年假及産假不可作爲終止僱傭合約時的通知期。
即時終止僱傭合約
僱主在以下情況,可即時解僱僱員,而無須預先通知或給予代通知金。
如果僱員在與其僱傭有關的事宜上:
1. 故意不服從僱主合法合理的命令;
2. 行爲不當;
3. 欺詐、不忠實;或
4. 慣常疏忽職責。
僱員參加罷工,並非僱主無須給予通知或代通知金而終止合約的合法理由。
注意:
即時解僱是嚴重的紀律處分,祇有在僱員犯了非常嚴重的過失或經多次警告仍不改善的情況下才適用。
僱員在以下情況,亦可以即時終止僱傭合約,而無須預先通知或給予代通知金:
1. 合理地恐懼身體會受到暴力或疾病的危害;
2. 受僱主苛待;或
3. 已爲僱主連續工作不少於5年,而經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發出指定的證明書,證明永久不適合擔任現時的工作(請參閱第十章)。
終止僱傭合約的限制
在下列情況下,僱主不可解僱僱員:
生育保障
僱主不可解僱已證實懷孕及已發出懷孕通知的僱員。
有薪病假期間
僱主不可在僱員的有薪病假期間解僱僱員。
向當局提供 證據或資料
僱主不可由於僱員曾在有關執行勞工法例、工業意外或違反工作安全規例而進行的法律程式中提供證據或向進行查訊的公職人員提供資料而解僱僱員。
參加工會活動
僱主不可因僱員參與職工會或職工會的活動而解僱僱員。
工傷期間
僱主在未與因工受傷的僱員達成工傷補償的協議之前,或在有關的評估證明書仍未發出之前,不可解僱僱員。
違例與罰則
僱主如在上述情況下解僱僱員,即屬違法,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
終止僱傭合約的款項
僱主在終止僱傭合約或當有固定期限的僱傭合約到期時,應支付解僱補償。視乎僱員的受僱期,僱傭合約的條款和終止僱傭合約的原因等,終止僱傭合約的款項一般包括:
• 任何未發放的工資;
• 代通知金(如適用);
• 工資代替任何未發放的年假,及該假期年按比例的年假薪酬;
• 任何未發放的年終酬金,及該酬金期內按比例的年終酬金;
• 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如適用);
• 其他僱傭合約內列明的款項,例如年積金或公積金等。
支付終止僱傭合約的款項
僱主須盡快支付僱員應得的所有解僱補償。除遣散費外,僱主最遲要在合約終止日或合約到期日後7天內支付解僱補償。
僱主須在接獲僱員所發追討遣散費的通知後2個月內支付遣散費。
違例與罰則
僱主如果未能在僱傭合約終止日或合約到期日後7天內支付工資,須就尚未清付的款額支付利息給僱員。
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依時支付解僱補償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
你可以3月9日比..你都講啦..你寫明3月10日開始就可以啦....如果佢出小一日人工比你,你咪去勞工處....如果你老闆一向都對你好唔斤斤計較,咁一日就算啦....有時要睇開D,好似我自己咁,我老闆對我好.我對佢好,以前間分公司執左.過左都有2年佢叫我返另外一間公司做....其實有時做人有來有往...如果佢真系對你唔好,你一定要追佢比....啦..
收錄日期: 2021-04-23 12:4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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