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貧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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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發生的中年失業漢「偷菠蘿包」充飢事件,相信大家仍記憶猶新。事實上,在過去十年,香港的社會問題不斷惡化,失 業率上升了三倍多,貧窮家庭也增加了五成,反映貧富懸殊情況的堅尼系數更是逐年遞增, 由 1991 年的 0.476 , 增至 2001 年的 0.525 。號稱國際大都市的香港,人均財富足以媲美歐、美等先進國家,但經濟資源分配之不平均,簡直與第三世界貧窮國家無異 ( 如 2000 年拉丁美洲堅尼系數為 0.49, 而香港竟為 0.52)! 這一切一切究竟是社會的問題、政府的問題、 還是窮人的問題?且讓我們來一齊來探討。
貧窮的定義及香港貧窮現況
香 港至今仍未訂定『貧窮線』, 難以就貧窮人口作一確實統計及監察。如依照『國際貧窮線』的定義, 將市民人均家庭收入為工資中位數的一半,定為『貧窮』。 而當社會的經濟資源之分配差距越大,某些人所取得的資源明顯低於社會的一般標準,如此便會出現『相對貧窮』的情況。
社 會保障學會 1996 年以國際貧窮線標準統計貧窮人口, 利用過去香港 6 次人口普查及抽查資料計算得出 96 年全港有 85 萬的貧窮人士, 佔全港人口大約 13% ,即每 100 個香港人就有 13 人是貧窮。而香港政府 1998 年的統計,同樣參照國際貧窮線的定義, 以月入一萬為入息中位數計算,本港有 70 萬人口屬於貧窮,即月入 5,000 元以下 。社聯根據 2001 年人口普查的數據所做研究則指出,本港低收入人口共 1207,972 人, 其中低收入人口最高的區域是觀塘區,達到 124,803 人,其次是沙田區,有 98,340 人,第三位是元朗區, 有 97,885 人。
貧 窮人口除了包括失業人士、病患及傷殘人士、獨居長者、籠屋居民和露宿者等較易受到社會重視的一群外, 還包括一些較少受到社會關注的隱性貧窮人口,如單親家庭、新移民及在職貧窮者等。現時的失業人士,並不限於老人,不少是香港經濟轉型而被遣散的僱員,正如 本文首段提及的失業中年漢,他們除要面對經濟困難外,亦須作降薪或轉職的工作調適。
貧窮的原因
貧窮不僅僅是收入不足的問題,而是涉及到經濟、政治及社會多方面的因素所致 :
經濟方面─ 社會在致力發展知識型經濟的同時, ?有相應策略協助低技術勞工適應經濟轉型, 致使他們無法在現有市場生存 ; 此外,香港缺乏全民性退休保障制度,亦無完善的福利制度協助市民脫離貧窮,令貧窮更形惡化。
政治方面─ 政府對老人、 中年工人、婦女、 新移民等存有不公平的政策 , 而貧窮者亦缺乏參與及影響政府政策的機會,致使政策未能回應基層市民的需要。
社會方面─歧視及資源分配之不平均, 使弱勢社群面對嚴峻的貧窮問題, 有政府官員甚至多次發表綜援養懶人的言論, 形成對綜援人士的標籤效應, 致使社會更形分化。
現 時香港政府的扶貧政策主要是將貧窮視為「收入不足」的經濟問題,並無對貧窮的社會根源問題作深入探討及制定相應政策。當不少貧窮戶因慳錢而不乘巴士或經常 不開燈、 當不少人等街市快收檔才去買便宜?菜、甚至有人窮得須依賴福利機構提供的『免費飯』維生時 , 我們如何還能坐視不理?!
滅貧建議
要解決香港的貧窮問題,政府及民間組織均要參與,以下是民間團體及學者的一些建議﹕
社會保障方面
政府須為邊緣勞工制訂行業性最低工資及標準工時,保障其基本生活。
修改勞工法例中受僱傭條例保障的規定,以防兼職僱員成為『不受保』勞工;同時訂立不公平解僱法,避免僱主強迫僱員成為自僱人士或分銷商。
設立全民性和供款性的社會保障制度,內容包括貧窮、失業及退休、疾病等,令邊緣勞工得到足夠的保障和支援。
政府應加強勞工的職前及在職訓練,並規定所有僱員每年享有「有薪學習假期」, 加強邊緣勞工市場競爭力。
政策方面 :
政府應推動以社區為本的經濟活動, 設立「社區經濟發展基金」, 讓社區中志願團體提出申請,並在政策及鋪租等方面給予優惠,讓更多基層人士受惠。
制訂反壟斷法,以防大型商戶過份膨脹;設立小販區,擴闊失業工友的就業、創業空間。
在政策上要增加社會包容, 減少排斥 : 禁止年齡歧視及身份標籤如單親人士、綜援人士及新移民等, 設立?有標籤作用的社會保障制度。
設立由政府官員、 學者、 及社會人士組成的『滅貧委員會』, 制訂香港的貧窮線及滅貧政策, 同時將基層人士的聲音帶入議會。
經濟及社區網絡方面 :
強化邊緣社群及勞工的支援網絡 ( 如工友網絡、新移民網絡、地區睦鄰網絡 ) , 同時加強彼此互動及信息間之傳播,建立互助互惠的關係 : 如將區內待業中年婦女與區內中產階層聯繫,令中年婦女可為中產家庭提供陪月及託管等服務, 改善待業婦女的經濟狀況。
支持志願團體發展社區經濟, 發動由下而上、社區為本的參與, 連結不同群體的才能和技術, 服務社群中的其他成員, 如組織社區內待業人士成立家居維修隊、改衫合作社等, 增加收入之餘, 亦肯定其價值和尊嚴。
立 法會於去年 11 月通過成立『扶貧委員會』的動議, 制訂一系列扶貧政策,以解決香港的貧窮問題。在滅貧這一議題上, 我們除了有政策的配合, 亦需政府、工商界、 專業人士和民間團體的共同參與, 我們深信, 只要大家互相包容、共同努力, 一定可令香港走出窮困, 重現東方之珠的璀璨光芒。
跟本無特別的政策減低貧窮問題!只係得個講字,我只知道將會傾傾立法最低工資!以改善生活質素!
早前發生的中年失業漢「偷菠蘿包」充飢事件,相信大家仍記憶猶新。事實上,在過去十年,香港的社會問題不斷惡化,失 業率上升了三倍多,貧窮家庭也增加了五成,反映貧富懸殊情況的堅尼系數更是逐年遞增, 由 1991 年的 0.476 , 增至 2001 年的 0.525 。號稱國際大都市的香港,人均財富足以媲美歐、美等先進國家,但經濟資源分配之不平均,簡直與第三世界貧窮國家無異 ( 如 2000 年拉丁美洲堅尼系數為 0.49, 而香港竟為 0.52)! 這一切一切究竟是社會的問題、政府的問題、 還是窮人的問題?且讓我們來一齊來探討。
貧窮的定義及香港貧窮現況
香 港至今仍未訂定『貧窮線』, 難以就貧窮人口作一確實統計及監察。如依照『國際貧窮線』的定義, 將市民人均家庭收入為工資中位數的一半,定為『貧窮』。 而當社會的經濟資源之分配差距越大,某些人所取得的資源明顯低於社會的一般標準,如此便會出現『相對貧窮』的情況。
社 會保障學會 1996 年以國際貧窮線標準統計貧窮人口, 利用過去香港 6 次人口普查及抽查資料計算得出 96 年全港有 85 萬的貧窮人士, 佔全港人口大約 13% ,即每 100 個香港人就有 13 人是貧窮。而香港政府 1998 年的統計,同樣參照國際貧窮線的定義, 以月入一萬為入息中位數計算,本港有 70 萬人口屬於貧窮,即月入 5,000 元以下 。社聯根據 2001 年人口普查的數據所做研究則指出,本港低收入人口共 1207,972 人, 其中低收入人口最高的區域是觀塘區,達到 124,803 人,其次是沙田區,有 98,340 人,第三位是元朗區, 有 97,885 人。
貧 窮人口除了包括失業人士、病患及傷殘人士、獨居長者、籠屋居民和露宿者等較易受到社會重視的一群外, 還包括一些較少受到社會關注的隱性貧窮人口,如單親家庭、新移民及在職貧窮者等。現時的失業人士,並不限於老人,不少是香港經濟轉型而被遣散的僱員,正如 本文首段提及的失業中年漢,他們除要面對經濟困難外,亦須作降薪或轉職的工作調適。
貧窮的原因
貧窮不僅僅是收入不足的問題,而是涉及到經濟、政治及社會多方面的因素所致 :
經濟方面─ 社會在致力發展知識型經濟的同時, ?有相應策略協助低技術勞工適應經濟轉型, 致使他們無法在現有市場生存 ; 此外,香港缺乏全民性退休保障制度,亦無完善的福利制度協助市民脫離貧窮,令貧窮更形惡化。
政治方面─ 政府對老人、 中年工人、婦女、 新移民等存有不公平的政策 , 而貧窮者亦缺乏參與及影響政府政策的機會,致使政策未能回應基層市民的需要。
社會方面─歧視及資源分配之不平均, 使弱勢社群面對嚴峻的貧窮問題, 有政府官員甚至多次發表綜援養懶人的言論, 形成對綜援人士的標籤效應, 致使社會更形分化。
現 時香港政府的扶貧政策主要是將貧窮視為「收入不足」的經濟問題,並無對貧窮的社會根源問題作深入探討及制定相應政策。當不少貧窮戶因慳錢而不乘巴士或經常 不開燈、 當不少人等街市快收檔才去買便宜?菜、甚至有人窮得須依賴福利機構提供的『免費飯』維生時 , 我們如何還能坐視不理?!
滅貧建議
要解決香港的貧窮問題,政府及民間組織均要參與,以下是民間團體及學者的一些建議﹕
社會保障方面
政府須為邊緣勞工制訂行業性最低工資及標準工時,保障其基本生活。
修改勞工法例中受僱傭條例保障的規定,以防兼職僱員成為『不受保』勞工;同時訂立不公平解僱法,避免僱主強迫僱員成為自僱人士或分銷商。
設立全民性和供款性的社會保障制度,內容包括貧窮、失業及退休、疾病等,令邊緣勞工得到足夠的保障和支援。
政府應加強勞工的職前及在職訓練,並規定所有僱員每年享有「有薪學習假期」, 加強邊緣勞工市場競爭力。
政策方面 :
政府應推動以社區為本的經濟活動, 設立「社區經濟發展基金」, 讓社區中志願團體提出申請,並在政策及鋪租等方面給予優惠,讓更多基層人士受惠。
制訂反壟斷法,以防大型商戶過份膨脹;設立小販區,擴闊失業工友的就業、創業空間。
在政策上要增加社會包容, 減少排斥 : 禁止年齡歧視及身份標籤如單親人士、綜援人士及新移民等, 設立?有標籤作用的社會保障制度。
設立由政府官員、 學者、 及社會人士組成的『滅貧委員會』, 制訂香港的貧窮線及滅貧政策, 同時將基層人士的聲音帶入議會。
經濟及社區網絡方面 :
強化邊緣社群及勞工的支援網絡 ( 如工友網絡、新移民網絡、地區睦鄰網絡 ) , 同時加強彼此互動及信息間之傳播,建立互助互惠的關係 : 如將區內待業中年婦女與區內中產階層聯繫,令中年婦女可為中產家庭提供陪月及託管等服務, 改善待業婦女的經濟狀況。
支持志願團體發展社區經濟, 發動由下而上、社區為本的參與, 連結不同群體的才能和技術, 服務社群中的其他成員, 如組織社區內待業人士成立家居維修隊、改衫合作社等, 增加收入之餘, 亦肯定其價值和尊嚴。
立 法會於去年 11 月通過成立『扶貧委員會』的動議, 制訂一系列扶貧政策,以解決香港的貧窮問題。在滅貧這一議題上, 我們除了有政策的配合, 亦需政府、工商界、 專業人士和民間團體的共同參與, 我們深信, 只要大家互相包容、共同努力, 一定可令香港走出窮困, 重現東方之珠的璀璨光芒。
收錄日期: 2021-04-12 18: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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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306000051KK04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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