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合約問題

2007-03-06 7:53 pm
如果公司轉合約,扣除午膳時間為工作時間,每星期工作46小時,即星期一至五9-5轉9-6,星期六9-3轉9-4,變相減左人工咁。其實可否唔簽?
工時唔包食飯時間有冇觸及勞工法例?
另外,可否唔簽新約,又可繼續工作呢?

回答 (2)

2007-03-06 11:47 pm
✔ 最佳答案
1. 如公司須更改合約,而僱員不接受的可以唔簽。
2. 勞工法例是沒有食飯時間的。
3. 如果你唔接受新的合約,而公司亦無要求對你有所行動,那你便可繼續你的工作。
一般公司的做法是,你不接受新合約,便會以遣散的計算方法叫你走或你未做過兩年,就補回一個月通知期或代通知金叫你走。

工作時間每一加了一小時,如果你認為接受不到,你可以唔簽等公司安排 & 搵過份工。
參考: 工作經驗
2007-03-06 8: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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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日期: 2021-04-13 00: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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