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今次退稅唔會退現金, 而係響來年0既稅單中作扣減寬免:
http://www.ird.gov.hk/chi/tax/budget2007.htm
[節錄]
今 次 建 議 的 寬 免 措 施 , 與 1999 年 及 2003 年 的 退 稅 措 施 不 同 。 過 去 兩 次 是 退 還 已 繳 付 的 稅 款 , 今 次 則 是 寬 免 來 年 應 繳 的 稅 款 。 市 民 在 明 年 1 月 到 期 繳 付 的 薪 俸 稅 稅 款 將 因 此 而 大 幅 減 少 ( 見 示 例 說 明 ) 。 寬 免 措 施 須 經 立 法 程 序 及 會 在 納 稅 人 2006-07 年 度 的 最 終 應 繳 稅 款 中 扣 減 。 市 民 只 需 在 今 年 5 月 如 常 填 報 2006-07 年 度 個 別 人 士 報 稅 表 , 待 有 關 法 例 通 過 後 , 稅 務 局 便 會 在 評 稅 時 作 出 扣 減 , 薪 俸 稅 納 稅 人 會 在 2007 年 7 月 底 開 始 陸 續 收 到 已 作 扣 減 的 稅 單 , 而 稅 款 一 般 在 2008 年 1 月 才 到 期 繳 付 。 在 法 例 通 過 前 已 發 出 的 稅 單 , 未 能 扣 減 寬 免 的 款 額 , 稅 務 局 會 在 法 例 通 過 後 重 新 計 算 , 預 期 可 在 7 月 底 開 始 向 有 關 人 士 發 還 多 繳 稅 款 , 市 民 無 須 致 電 稅 務 局 查 詢 。
另 一 方 面 , 由 於 建 議 的 寬 免 措 施 只 適 用 於 2006-07 年 度 最 後 評 稅 , 市 民 仍 須 依 時 繳付 在 今 年 4 月 開 始 到 期 的 第 二 期 2006-07 年 度 薪 俸 稅 暫 繳 稅 款 , 不 然 稅 務 局 會 採 取追 討 欠 稅 行 動 。 已 繳 交 的 暫 繳 稅 會 按 《 稅 務 條 例 》 用 以 支 付 2006-07 年 度 最 終 的 應繳 稅 款 及 2007-08 年 度 暫 繳 稅 款 。 如 尚 有 餘 額 的 話 , 才 作 退 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