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係一次去醫院覆診 有個人問我係唔係工傷 仲話我應該可以打場官司得到賠償
我係就係想拿想得到賠償 唔洗咁食抵 但佢話打勝了 就要收我賠償的20% 話鮑左律師費果點喔 我應唔應該接呢場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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佢話呢點係疏忽賠償 同 判傷 果點錢係完全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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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觀塘連合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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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係做廚什的,就係意外的日期工作時唔小心斬到自已的左手食指(在斬一條約7斤重的宛魚,想斬時突條魚一動我失手斬到自已手指)經醫生證實後係斷了手根和手指一小部份的骨不見了 因有朋友跟我說我係 廚什 是斬魚這些不是我做的 而經驗少 還有廚房沒有足夠空間 再加上沒有水台位給我用 就係地上斬魚 是可以造成疏忽賠償 我想問我可不可以申請疏忽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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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我應該點做??? 其實我都想推工了 但點知來左個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