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居屋問題!?

2007-03-06 3:34 am
本人打算將已供完的居屋出售,是否出售前要向房署申請?

綠表和白表買家有分別嗎?

在地產代理放盤時,要注要/準備乜呢?

回答 (4)

2007-03-06 11:02 pm
✔ 最佳答案
根據房屋條例(第283章)附表規定,由1982年5月推出的居屋計劃第三期乙起,透過居者有其屋(居屋)計劃、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可租可買計劃、重建置業計劃及中等入息家庭房屋(美樂花園)等計劃下出售的單位,均有轉讓限制。業主須向房委會繳付補價,以解除單位的轉讓限制,才可把單位在公開市場出租、出售或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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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單位首次售出日起計第三年起,居屋業主可選擇把單位在居屋第二市場轉售予房委會及房屋協會轄下屋鸷的住宅單位租戶、房委會轄下中轉房屋的認可居民或獲房屋署發給綠表資格証明書的人士,而毋須繳付補價。

業主可向各租約事務管理處、或置業資助貸款小組索取「可供出售證明書」申請書。填妥申請書後,連同申請費及樓契副本交回所屬租約事務管理處。

申請人必須以支票或銀行本票繳付申請費(現時是570元),抬頭人為「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屋署審核申請後,會發出「可供出售證明書」予有關居屋業主。成功出售居屋單位的業主,及其配偶不能再參加房委會轄下的任何房屋資助計劃(包括公共房屋、居者有其屋計劃、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置業資助貸款計劃、居屋第二市場計劃、租者置其屋計劃)及房屋協會轄下的任何房屋資助計劃。
2007-03-09 7:51 am
1. 要, 你要向房署申請一張 "可供出售證明書", 即係"准賣證", 需時約三星期, 你催下佢佢會快啲。

2. 有, 綠表代表唔使補地價, 你要核實對方係有 "購買資格證明書", 即係"准買證", 先好同佢簽臨時買賣合約, 否則買賣屬無效。白表代表要補地價, 你要等房署派人上門估價, 之後佢會通知你補返幾多錢, 呢個過程需時約四星期, 筆錢可以由你俾, 亦可以由白表買家俾。由於過程又長又煩, 好多白表買家都寧願買已補地價單位。

3. 你可以一邊放盤一邊申請張 "可供出售證明書"。放盤冇乜特別要注意, 你可以喺網上估下價先, 心目中有個底價, 以免賣平咗。之後客人嚟睇樓前你可以執下屋先, 講價你要有個底線。其實買嗰個要留意o既嘢仲多。

我建議你就呢個問題打去房署問問 (2712 2712), 反正申請准賣證同補地價o既估價你都要經政府。唔好旨意喺呢度搵答案, 呢度有好多人對啲問題只係一半知解, 甚至亂up廿四。
2007-03-06 7:46 am
綠表和白表有分別

你賣比綠表唔要比地價
你賣比白表要比地價才可賣wor
2007-03-06 3:53 am
若你的居屋以在十年以上,那就可以自由買賣,而不須經房屋署。


收錄日期: 2021-04-24 10: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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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305000051KK03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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