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 effective date 嘅問題

2007-03-05 9:25 pm
近來見到好多關於問辭職effective date嘅問題, 問題通常問如果3月9日遞信, 1個月通知, effective date究竟係幾時, 我見有人答effective date係4月8日, 其實係錯嘅! 應該係4月9日先啱, 我已經打電話去勞工處confirm過喇, 4月8日只係你嘅last day, 4月9日先係終止顧傭合約嘅effect date.
想辭職嘅朋友要留意喇, 信錯意見唔單只蝕咗D分數, 重可能會蝕埋一日人工俾公司tim.

回答 (2)

2007-03-07 12:30 am
✔ 最佳答案
很多人誤會了 effective date 即係 last day 的 ...
但想提醒各位,勞工法下所說如雙方無合約訂明,如任何一方要終止合約亦須給予不少於1個月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所以除要知勞工法例的通知期計算,亦要留意自己合約所訂明的條款。
參考: 工作經驗
2007-03-05 9:40 pm
對, 3月9日辭職, 1個月通知期, 即4月9日起離職.


收錄日期: 2021-04-12 18:43:1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305000051KK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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