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問題:這是什麼回事?

這是什麼回事?
1.誰激起大衛去數點以色列百姓的數目?
上帝激起的(撒母耳記下24:1)
撒旦激起的(歷代志上21:1)

2.在那次數點人數中,以色列人有多少有刀的?
80萬(撒母耳記下24:9)
110萬(歷代志上21:5)

3.猶大人中有多少有刀的?
50萬(撒母耳記下24:9)
47萬(歷代志上21:5)

4.上帝通過他的先知威脅大衛,其中有多少年的饑荒?
7年(撒母耳記下24:13)
3年(歷代志上21:12)

5.亞哈謝開始在耶路撒冷作王的時候年齡多大?
22歲(列王紀下8:26)
42歲(歷代志下22:2)

6. 除耶穌外,有人昇過天嗎?
沒有。
約翰福音
3:13 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
有。
列王記下
2:11 他們正走著說話、忽有火車火馬、將二人隔開、以利亞就乘旋風升天去了。

回答 (5)

2007-03-04 8:47 am
✔ 最佳答案
1. 歷代志上21:1撒旦其實是以暗喻的方式來比喻出撒母耳記下24:1的耶和華, 即撒旦=耶和華
問題2.3.4.及5. 的答案其實是一樣的,只要你在不同的情況, 對不同的人時就用不同的數目便成了~!! 你不知道在基督教世界中數字是可隨時互通互用的嗎? 例如6日可作萬或億來解讀, 5000, 6000, 7000甚至46億其實都沒分別!
6.照聖經來看(沒有人升過天)可見升天的都不會是人,因此我可對你說以利亞應該不是人,可能是牲畜或其他~! 
PS:以上的答案是以基督徒式的比喻及數字上的慨念來作答
參考: sinintheworld 的見解及一般知識
2007-03-04 9:31 am
對於你提出的矛盾處, 按理是不能解釋的, 正如經上記載: 是就說是, 不是就說不是.
數字有出入, 內容一處指出沒有, 另一處指出有, 確是矛盾.
問題是基督徒有一個包袱, 就是聖經是神所默示, 絕對正確, 不能錯的. 當被人找出有出入或矛盾的經文時, 便要千方百計解釋, 通常指出要看英文版本的解釋, 進一步是原文的解釋, 用釋經學的原則, 看當時的情況等等, 總之是無矛盾, 無錯.
可是, 當基督徒批評其他宗教, 思想或行為時, 就說得很實在, 指出是錯就是錯, 聖經記載話吾得就是吾得, 聖經記載話不對就是不對, 無得解釋話當時情況, 原文意思等等理由.
很明顯是雙重標準.
我的意見是基督徒應該持有開放心態, 不要過於執著, 試問有幾多基督徒咁跟聖經原則/指示做人, 又或者世上有無人可以完全跟足經上的指引/規則做人.
另外請小心看清楚, 所謂"聖經"是神所黙示, 其實是指那本"聖經", 明顯地就一定不是我們現在用緊的聖經. 故此何必執著聖經是無錯呢?
2007-03-04 7:14 am
不錯,聖經中有些地方,不知為甚麼會有紀錄上的出入!
有人因此斷定聖經是有矛盾,推斷它是不可信的。
正如當你買了一部新書回來,發覺一千頁中,有兩三行印錯了,就斷定其餘一萬行多數都有問題,這樣想法是否小題大做呢?
不如再將其餘一萬多行仔細研究,看看有沒有寶貴的教導在其中,能使你一生受用仲好啦!
為甚麼總要挑錯誤,而不去發掘好東西?
2007-03-04 7:06 am
答 :
    我 們 須 知 道 要 明 白 聖 經 的 真 意 , 便 要 審 慎 地 留 意 上 下 文 的 內 容 , 也 要 參 看 平 行 經 文 的 說 明 , 還 要 瞭 解 當 時 的 背 景 ( 當 然 還 有 其 他 釋 經 學 的 法 則 , 你 當 參 加 教 會 的 主 日 學 或 晚 間 課 程 , 努 力 學 習 後 才 可 深 入 掌 握 這 重 要 學 問 ) 。

    從 歷 代 志 上 21:1-8 的 經 文 , 我 們 便 知 道 大 衛 吩 咐 約 押 和 民 中 的 首 領 去 數 點 民 數 , 他 的 動 機 並 不 像 今 天 國 家 和 地 區 政 府 定 期 進 行 的 人 口 統 計 般 為 瞭 解 民 生 詳 情 以 更 有 效 管 治 社 會 和 制 訂 發 展 政 策 等 , 他 只 為 炫 耀 自 己 管 治 以 色 列 國 的 輝 煌 成 就 ── 軍 隊 人 數 眾 多 ( 國 力 強 大 ) 。 所 以 當 時 約 押 已 勸 諫 他 不 要 做 這 事 , 免 得 使 以 色 列 人 陷 在 罪 裏 , 約 押 也 表 示 祝 福 大 衛 的 國 度 , 願 神 加 增 國 民 的 數 目 百 倍 。 然 而 大 衛 強 行 要 約 押 遵 行 , 約 押 無 法 抗 命 , 卻 因 厭 惡 而 沒 有 全 部 遵 行 ── 他 沒 有 統 計 利 未 人 和 便 雅 憫 人 的 數 目 ( 約 押 故 意 向 大 衛 隱 瞞 這 事 , 參 代 上 21:6 ) 。 後 來 大 衛 也 明 白 自 己 的 行 徑 是 得 罪 了 神 , 便 求 神 赦 罪 ( 註 1 ) 。

    代 上 21:1 告 訴 我 們 , 那 是 撒 但 為 要 攻 擊 以 色 列 人 而 激 動 大 衛 所 做 的 事 。 但 當 我 們 參 看 平 行 經 文 撒 下 24:1 時 , 卻 發 現 它 記 載 是 耶 和 華 又 向 以 色 列 人 發 怒 ( 按 : 上 一 次 他 們 神 發 怒 施 罰 的 事 記 載 於 撒 下 21:1 ) , 就 激 動 大 衛 , 使 他 吩 咐 人 數 點 民 數 的 。 這 表 面 矛 盾 應 當 如 何 理 解 呢 ? 從 舊 約 的 神 學 觀 點 , 我 們 知 道 以 色 列 人 深 信 一 切 事 物 都 由 全 能 者 所 掌 管 , 如 果 沒 有 神 的 許 可 , 撒 但 斷 不 能 攻 擊 屬 神 的 人 ( 參 約 伯 記 1-2 章 神 允 許 撒 但 攻 擊 約 伯 卻 又 限 制 牠 不 可 取 約 伯 的 性 命 的 那 段 對 話 ) , 所 以 當 以 色 列 人 犯 罪 惹 神 發 怒 , 魔 鬼 也 來 到 神 面 前 控 訴 他 們 的 時 候 ( 魔 鬼 對 屬 神 子 民 晝 夜 控 訴 , 參 啟 12:10 ) , 神 便 任 憑 魔 鬼 撒 但 攻 擊 以 色 列 人 , 激 動 大 衛 去 數 點 民 數 。 事 實 上 , 這 數 點 民 數 的 事 規 模 龐 大 , 歷 時 九 個 月 零 二 十 天 才 完 成 初 步 的 計 算 ( 參 撒 下 24:8 及 代 上 27:24 , 約 押 還 未 完 成 部 分 的 點 算 , 烈 怒 的 事 已 臨 到 他 們 , 因 而 有 些 數 目 沒 有 被 記 在 正 式 的 紀 錄 內 ) , 想 必 也 激 發 起 以 色 列 全 民 的 驕 傲 之 心 , 滿 以 為 他 們 的 國 家 繁 榮 興 盛 。 這 樣 , 他 們 便 會 重 走 祖 先 離 棄 神 的 舊 路 ( 以 色 列 人 的 歷 史 告 訴 我 們 每 當 他 們 自 滿 自 傲 時 , 他 們 便 會 靈 性 倒 退 , 離 棄 神 並 膜 拜 偶 像 , 放 縱 情 慾 , 百 罪 纏 身 , 參 《 士 師 記 》 ) 。 神 容 讓 這 試 煉 臨 到 大 衛 和 以 色 列 人 , 允 許 魔 鬼 攻 擊 他 們 , 是 要 藉 此 機 會 考 驗 大 衛 和 以 色 列 人 的 領 袖 , 讓 他 們 學 習 謹 慎 謙 卑 地 牧 養 管 治 神 的 子 民 。 同 樣 地 , 神 從 前 也 容 讓 摩 押 王 巴 勒 重 金 禮 聘 巴 蘭 先 知 來 秘 密 地 咒 詛 以 色 列 人 ( 參 民 22-24 章 ) , 但 神 卻 保 守 他 們 , 把 四 次 的 咒 詛 都 化 為 祝 福 , 並 表 明 見 不 到 以 色 列 人 有 罪 , 所 以 不 會 容 讓 任 何 邪 術 加 害 他 們 ( 參 民 23:21-23 ) 。 然 而 後 來 以 色 列 人 卻 中 了 巴 蘭 獻 給 巴 勒 王 的 色 誘 毒 計 ( 參 民 25:16-18; 31:16 ) , 被 美 色 所 迷 行 淫 亂 並 膜 拜 巴 力 毗 珥 , 結 果 被 神 管 教 懲 罰 , 降 下 瘟 疫 , 使 總 數 二 萬 四 千 人 因 而 死 亡 ( 參 民 25:1-9 , 另 參 林 前 10:8 當 時 一 天 便 已 死 去 二 萬 三 千 人 , 可 見 那 場 瘟 疫 的 殺 傷 力 巨 大 ) 。 這 段 歷 史 告 訴 我 們 , 只 要 人 活 在 敬 畏 神 的 生 活 中 , 行 事 得 蒙 神 的 喜 悅 , 縱 然 魔 鬼 和 仇 敵 起 意 攻 擊 我 們 , 我 們 也 不 怕 遭 害 ( 不 論 是 明 處 的 攻 擊 或 是 暗 處 的 陰 謀 ) , 因 為 我 們 在 基 督 裏 得 蒙 主 的 寶 血 潔 淨 , 便 是 無 罪 污 可 被 攻 擊 , 神 必 保 守 我 們 平 安 。 然 而 我 們 若 自 滿 自 義 而 離 棄 神 犯 罪 作 惡 , 神 必 容 讓 那 惡 者 攻 擊 我 們 , 既 是 對 我 們 施 行 管 教 懲 罰 , 也 是 給 予 我 們 在 管 教 痛 苦 中 悔 改 歸 主 的 機 會 。 當 大 衛 和 長 老 謙 卑 向 神 悔 改 ( 參 代 上 21:16 ) 並 向 神 築 壇 獻 祭 以 後 , 神 便 吩 咐 滅 命 的 使 者 收 刀 入 鞘 ( 參 代 上 21:26-27 ) , 像 從 前 以 色 列 人 知 罪 悔 改 後 神 便 止 息 瘟 疫 , 赦 免 他 們 的 罪 ( 參 民 26:8-13 ) 。

    除 了 以 上 所 處 理 過 的 表 面 矛 盾 以 外 , 代 上 21 章 及 撒 下 24 章 還 有 兩 處 明 顯 的 差 異 , 就 是 撒 下 24:9 及 代 上 21:5 兩 處 記 載 全 國 人 口 總 數 的 差 異 ( 註 2 ) , 以 及 撒 下 24:24 及 代 上 21:25 大 衛 付 了 多 少 代 價 購 買 獻 祭 之 地 的 差 異 ( 註 3 ) 。 它 們 都 在 提 醒 我 們 在 研 經 時 須 細 心 閱 讀 聖 經 , 並 參 閱 上 下 文 和 背 景 經 文 去 探 索 真 相 。


註 1 : 當 我 們 全 面 研 究 聖 經 時 , 便 會 發 現 人 口 統 計 的 事 不 是 首 次 發 生 和 記 載 的 。 早 於 以 色 列 人 出 埃 及 的 年 代 , 神 已 吩 咐 摩 西 為 以 色 列 人 各 支 派 的 人 數 進 行 統 計 ( 參 民 1:1-3 ) 。 另 一 方 面 , 後 來 神 並 沒 有 禁 止 或 責 備 大 衛 數 點 從 三 十 歲 以 外 利 未 人 的 數 目 ( 參 代 上 23:2-3 ) , 也 沒 有 禁 止 或 責 備 大 衛 於 臨 終 時 數 點 二 十 歲 以 外 利 未 人 的 數 目 ( 參 代 上 23:24-27 , 我 相 信 是 因 為 當 時 事 奉 的 需 求 很 大 , 僅 三 十 歲 以 外 的 利 未 人 並 不 足 以 應 付 龐 大 的 工 作 量 , 所 以 大 衛 安 排 年 齡 較 輕 的 利 未 人 也 提 早 參 與 輪 值 的 事 奉 。 這 特 殊 情 況 早 於 摩 西 時 代 已 發 生 過 , 參 民 8:24 ) 。 因 此 , 若 因 實 際 需 要 而 進 行 的 人 口 統 計 是 神 所 許 可 的 , 但 大 衛 當 年 只 因 動 機 不 正 才 被 神 懲 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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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日期: 2021-04-15 23: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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