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如何追討賠償 (( 速遞公司寄件延誤1個月)) 勿亂答

2007-03-03 6:59 pm
我在1月31日用FedEx寄了一盒血液樣本到澳洲化驗所,
包裹2月1日就到了澳洲的海關,
但由於澳洲的FedEx的內部過失,
包裹一直待到2月28日先送到收件人手上,
如今發現血液樣本已不能再用, 我需重新抽血再寄多一次.

附點:
1) 寄血液樣本的箱,需向位於馬來西亞的某一指定公司購買,約$1000港元
再重新郵購, 需時一星期
2) 安排重新抽取血液, 約$1000港元
3) 澳洲化驗所收取 化驗費 需 $7200港元
4) 寄包裹時FedEx收取 $600港元
5) 我是幫客人辦理的, 如今也失去客人對我的信任

如今澳洲FedEx願意賠償原來寄費HKD $600, 及免費再幫我寄多一次(只值$600),
但我因為他們的延誤,一共損失約一萬港元, 還損失一個月的時間,
根據服務條款,我可以追討包裹遺失,延誤,損毀的賠償,
想問: 我應該如何追討?

回答 (1)

2007-03-16 10:35 pm
✔ 最佳答案
放心,我唔會亂答!

睇見你出呢條問題咁有條理,我諗你都知道自己的權益,但你首先要取得對方的服務條款,否則不知是否有一些條文保障了對方的賠償!其他所需證據我諗你已經準備好了。

你要告的係香港FedEx,因為係香港呢邊接收你的貨物,澳洲那邊根本無同你有任何合約承諾。

你要求的賠償總計為 $ 8800,失去客人信任呢點我無法計算,因此根據香港法例,你祇有以透過小額錢債審裁署追討,除非你要求賠償金額超過五萬元,才可經法院追討。


收錄日期: 2021-04-19 16: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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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303000051KK0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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