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月31日用FedEx寄了一盒血液樣本到澳洲化驗所,
包裹2月1日就到了澳洲的海關,
但由於澳洲的FedEx的內部過失,
包裹一直待到2月28日先送到收件人手上,
如今發現血液樣本已不能再用, 我需重新抽血再寄多一次.
附點:
1) 寄血液樣本的箱,需向位於馬來西亞的某一指定公司購買,約$1000港元
再重新郵購, 需時一星期
2) 安排重新抽取血液, 約$1000港元
3) 澳洲化驗所收取 化驗費 需 $7200港元
4) 寄包裹時FedEx收取 $600港元
5) 我是幫客人辦理的, 如今也失去客人對我的信任
如今澳洲FedEx願意賠償原來寄費HKD $600, 及免費再幫我寄多一次(只值$600),
但我因為他們的延誤,一共損失約一萬港元, 還損失一個月的時間,
根據服務條款,我可以追討包裹遺失,延誤,損毀的賠償,
想問: 我應該如何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