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公司有許多罰錢規矩,罰款並不是在工資裡扣除,而是每月會有秘書問同事拎錢。
我想知道公司這樣做有沒有觸犯勞工法例?
例如:
1.)
遲到1-5分鐘罰錢$10
16-20 分鐘 -- $150
20分鐘以上罰$310
2.)
同事會向公司提供client 的地址作寄宣傳刊物用途
如地址有錯或client 已搬,每個錯誤地址罰$10
公司中曾經有同事拒絕交錢,但因為秘書會不停煩你,所以唔比唔得。其實公司有無權咁罰錢法??
煩請賜教!!!!
收錄日期: 2021-04-12 02: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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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303000051KK0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