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法例-罰錢一問

2007-03-03 9:24 am
我的公司有許多罰錢規矩,罰款並不是在工資裡扣除,而是每月會有秘書問同事拎錢。

我想知道公司這樣做有沒有觸犯勞工法例?

例如:

1.)
遲到1-5分鐘罰錢$10
16-20 分鐘 -- $150
20分鐘以上罰$310


2.)
同事會向公司提供client 的地址作寄宣傳刊物用途
如地址有錯或client 已搬,每個錯誤地址罰$10


公司中曾經有同事拒絕交錢,但因為秘書會不停煩你,所以唔比唔得。其實公司有無權咁罰錢法??

煩請賜教!!!!

回答 (2)

2007-03-03 9:47 am
✔ 最佳答案
根據僱傭條例, 僱員缺勤(遲到也算缺勤一種), 僱主只可按其實際缺勤的時間扣除工資, 故劃一標準扣減已有問題, 如果你$10,000月薪, 遲到10分鐘, 只可扣$10000/30, 得出日薪, 再除出時薪或更細緻的薪金, 再作扣減. 不過一般公司唔會花咁多人力物力同你咁樣逐日逐個人計糧, 所以一般公司都應該會算數, 除非你遲到得太厲害啦!

至於你第二個問題, 做錯野要罰款, 根本不在扣除僱員工資的許可情況之內, 你告到去勞工處, 僱主實在責無旁貸!

扣薪的情況
1. 僱員缺勤, 但只能扣除實際缺勤時間的工資
2. 僱員損壞或遺失僱主的貨品或用具, 每次只可按值扣除, 但以不超過$300為限. 此外, 在這些情況下扣除的工資總額, 亦不得超過僱員該工資期所得工資的四分一
3. 僱主預支或多付僱員的工資,可按值扣除,但不得超過僱員該工資期所得工資的四分一
4. 僱主供應給僱員的膳食及住宿費用,可按值扣除
5. 若僱員以書面提出要求, 僱主可在工資中扣除代僱員繳交的退休計劃, 公積金計劃,離職金計劃, 醫療福利計劃或儲蓄計劃的供款
6. 僱主借給僱員的款項, 但必須獲得僱員的書面同意
7. 僱主根據任何法例的規定或獲法例授權,可扣除僱員的工資
8. 僱主可根據法院發出的扣押入息令從僱員的工資扣除僱員尚未支付的贍養費.
參考: 僱傭條例簡明指南第三章
2007-03-03 10:58 pm
唔知你公司是在那裡?

若在香港,這公司便犯法,你去勞工處告他,他要罰款10萬及坐牢。

若你在英美或歐洲,到工會舉報,要公司賠償及道歉,並要作出永不再犯的承諾。

若你在中國,最好小心不要犯錯,自求多福!


收錄日期: 2021-04-12 19:12:5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303000051KK0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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